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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萨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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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萨族(巴布萨语:Babuza),为台湾平埔族原住民,即荷兰人所称的虎尾垄,主要分布在大肚溪以南至浊水溪之间的海岸区域,包括彰化平原地带。现存属于彰化地区的《虎尾垄语词典》,于1650年由荷兰宣教师吉尔伯特斯·哈帕特以荷兰文编写。[1]
聚落
巴布萨族主要居住在大肚溪以南至浊水溪之间的海岸区域,包括彰化平原和台中盆地西南边缘地带。重要聚落有东螺社、西螺社、二林社、眉里社、半线社、柴仔坑社、阿束社、猫雾拺社等。各社中除东螺社部分移住宜兰外,其馀都于清代道光年间陆续迁至埔里。[2]
- 马芝遴社(彰化县福兴乡)
- 眉里社(彰化县溪州乡)
- 大武郡社(彰化县社头乡)
- 大突社(彰化县溪湖镇)
- 半线社(彰化县彰化市)
- 柴仔坑社(彰化县彰化市)
- 阿束社(Asoso,原彰化县和美镇,1718年大洪水后迁彰化县彰化市)
- 二林社(彰化县二林镇)
- 东螺社(Dabale-Boatao,彰化县埤头乡,后移居南投埔里)[3]
- 西螺社(Sailei,云林县西螺镇)
现林仔城(埔里镇篮城)、恒吉城(埔里镇恒吉城)等聚落尚存。
历史
巴布萨族与邻近的安雅、拍瀑拉族混居,也因此对于巴布萨族的记载和了解十分地模糊。关于巴布萨族的记载可参见《番俗六考》、《番社采风图考》、《重修凤山县志》。巴布萨族居住于彰化平原和台中盆地西南边缘地带,在明代已有渔猎粗耕的农业社会形态。重要聚落包括东螺社、西螺社等;因受汉人移民影响,各社于清道光年间被迫陆续迁移至南投埔里。巴布萨语发音的地名,可能之例为鹿港,有认为鹿港是Rokau-an一音的转译。另依中国学者认为:汉人本位的政治角度兼顾统一目的的论述,以往汉人称为“流求”“琉球”或为巴布萨语的直译,可证明台湾就是古代中国所称的流球。本地另如西螺、芳苑、民雄等地名都是巴布萨语演变而来,为历史留下了最好的见证。[4]
伊能嘉矩的资料上记载,在埔里东螺社的巴布萨族人,知道其原有语言的不多,即使有人记得,语词也有限,但其语言特色是促音用得很多。在风俗方面,都已汉化了,只有女子仍保留熟番的发式。在清代因族内的青少年脚力好,跑起来好像施展轻功一般,速度极快,所以当时驻台的清代政府机构常雇用他们来传递公文。
巴布萨族的经济生活以狩猎为主,简单的农产及捕鱼为辅,但仍需要休耕来维持土地的肥沃度。以南屯为居的巴布萨族,其经济活动则处于维生经济的阶段,对土地已有若干程度的开垦。在清康熙年间(公元1684年),汉人大量开垦后,因所居地位居彰化平原进入台中盆地的要冲,因此打造犁头与农具的店铺云集,形成贩卖农具和农产品交易中心,“犁头店街”的声名远播,进而发展为台中盆地最早的聚落。[5]
饮食
十六世纪和汉族接触后,逐渐采纳汉民族的灌溉水稻种植法,让原本用来酿酒的稻米成为主食。巴布萨族也逐渐舍弃了原有的游耕与迁村,改为定耕。 在农耕时也会使犁、锄头等农具以及饲养牛只作为耕作的力役。巴布萨族不食牛及犬肉,有饮酒的习惯。巴布萨族有取海水晒干制盐的习惯,色黑味苦,称‘几鲁’。但由于制盐的品质不佳,因自荷西时期起,大多是和汉人交易取得。
衣著服装
巴布萨族夏天会以麻片为衣,因其凉爽且便于渡水。在发型上巴布萨族有立发的习惯,顶发分两边,将两髻梳结,称为‘对对’。女子有纱头箍,称为‘苔苔悠’,妇女配戴珠串,名为‘麻海译’。
东螺社于农历8月15日夜晚以家族为单位,举行祭祖仪式,至今后代族人仍然会在传统日期于家中进行传统祭祖仪式。每年农历二月间,巴布萨、拍瀑拉与和安雅诸族会举行换年仪式。男女皆披红袄或以锦绣制成的衣物,称‘色练’。数十人挽手而歌,且歌声婉转哀戚。而农作在农历七月收成间各族也会举办收获祭。
婚俗
巴布萨族以入赘及娶妻两者兼行,但以入赘为主要方式且有自幼订婚的习俗。巴布萨族娶妻方式为男方给予女方聘礼,且于结婚当天男女双方并坐杵臼上,将新妇娶进门。婚嫁时新娘会戴嵌有蛤圈即烧石珠及插有雉尾羽的头饰,称为‘搭搭干’。
祭典
每年农历二月间,巴布萨、拍瀑拉与和安雅诸族会举行换年仪式。男女皆披红袄或以锦绣制成的衣物,称‘色练’。数十人挽手而歌,且歌声婉转哀戚。而农作在农历七月收成间各族也会举办收获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