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合唱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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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合唱协会成立于2009年10月23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31号三楼301房,法定代表人[1]为苗向阳。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合唱、指挥等艺术的学术讨论;培训合唱与指挥骨干;举办合唱及歌咏比赛;辅导歌咏队伍。(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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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合唱协会珠江合唱团迎春音乐会举行
前晚,星海音乐厅歌声飞扬。由广州市文学艺术联合会指导,广州市合唱协会与广州艺铭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广州市合唱协会珠江合唱团迎春音乐会》圆满举行。
广州市合唱协会珠江合唱团“迎春音乐会”于2021年1月24日创演。2022年1月9日举行的是该品牌第二场专场音乐会,由“珠江”系列三个成人合唱团联合演出,广州市合唱协会的苗向阳、张新、赖元葵、常清、邓群担任指挥。
“珠江”系列由珠江合唱团、珠江合唱二团、珠江乐龄合唱团组成,他们在本场音乐会演唱了18首中外经典合唱曲。其中,广东本土的原创和改编作品占1/2以上。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广东音乐[2]《平湖秋月》改编的同名无伴奏无词混声合唱,这首作品在1995年曾由老“珠江合唱团”首唱,并因此获全国第五届“群星奖”合唱金奖。时隔26年,用纯净人声演绎的美景在舞台上向观众们再次呈现。
现场,李先生陪着70多岁的母亲观看了音乐会,他说:“我妈妈喜欢唱歌,常和小区里的老人一起合唱,今天的音乐会上,有很多她熟悉的歌曲,一些新歌她也觉得很好听。”年轻观众小林表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大江东去,浪淘尽。这些诗词名篇用合唱的形式来表现,我觉得很新鲜。”
参考文献
- ↑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三者都有什么区别? ,搜狐,2019-07-10
- ↑ 音乐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搜狐,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