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拟订自治区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订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油地关系;协调解决油气运输等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冶金、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行业管理。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六、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组织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三、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参与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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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广西机构改革:正厅级机构减少5个 副厅级增6个,新浪网,2018-10-26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