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转贷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应急转贷主要为实体经济领域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条件、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帮助企业按期还贷、续贷。对于企业挪用于违规领域或限制性行业的到期贷款,不予支持。
坚持政策指导、市场运作,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实现商业化可持续发展。
作用
一、是为民营中小微企业解决到期还款资金不足的问题,帮助和支持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过桥”倒贷,防止出现抽贷和断贷。
二、是有效降低资金使用费率和资金占用时间,企业转贷成本可降至原社会平均转贷成本的1/5,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降低成本和稳定生产。三是为金融机构按时收回贷款提供保障,有效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
构成与募集
由省级引导资金、社会募集资金、基金运营收益、风险准备金等构成。
省级转贷引导基金本着持续平稳运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合理确定基金规模;可根据社会资本供给主体认缴额度和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按比例分期到位。
省级引导资金主要发挥引导放大和保证增信作用。社会募集资金主要面向大型国有企业、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及经营规范的投资公司等社会资本供给主体进行募集,根据企业应急转贷实际需要稳步增加。
社会资本供给主体提供的资金必须为自有、合法资金,不得从其他市场主体筹集资金,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变相贷款、股权抵(质)押等方式从金融机构募集资金。
转贷机构备案条件
1.在当地注册成立,符合法律法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从事过相关业务的类金融机构、受职能部门指导管理的服务机构。
2.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配有专业运作团队。
3.以自有资金合法经营,有可靠的信用能力,债权、债务关系明晰,无对外担保和不良信用记录,没有社会吸储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一定资金规模、实力和风险化解能力,县级转贷运营机构注册实缴资本或实有资金原则不少于3000万,市级转贷运营机构不少于5000万。由财政出资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的可协商约定,签定责任承担、损失分担和风险补偿协议。备案市县转贷运营机构坚持以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和投资主体参股为主。
具备条件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依法合规经营;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安全生产达标,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流动资金贷款符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等有关规定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标准。
对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转型发展引领作用突出、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注册地市县相关部门推荐、市县转贷引导基金运营机构申请配资的民营骨干中小企业,省级转贷引导基金优先给予支持。[1]
申请服务
可向当地备案的转贷机构申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也可向贷款银行申请。
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应急转贷服务纳入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决定2020-2022年在全省开展六个专项行动。
一、政策落实专项行动
1.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实。通过大数据技术,汇聚各级惠企政策信息和市场主体数据,实现政策整合、数据挖掘、企业画像,三位一体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落实。(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建立政策辅导制度。各级各部门出台涉企政策时,及时发布实施细则,明确政策联络员,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县级实行主动对接,动态跟踪,全程服务。(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3.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出台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完善法规制度保障。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二、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
4.梯级培育数字化平台。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到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连接工业设备3000万台以上,推出工业APP应用程序2万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5.全面推动企业上云用数。持续开展“企业上云”,重点推动工业设备上云,打造“云行齐鲁”升级版。到2022年,全省上云企业30万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6.建设数字化赋能服务超市。征集稳就业促就业、产融对接、工业互联网、智能化工厂(车间)、供应链对接等数字化赋能服务产品,分行业分区域组织线上线下对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产业升级专项行动
7.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计划。设立“山东技改在线”,打造“技改视频库”,举办技术改造供需对接会,开展诊断咨询,重点推进电子、机械、汽车等十大行业技术改造。支持自主可控BIM技术在建筑、交通等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深度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8.开展科技创新攻关。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平台,集智聚力、联合攻关。举办“创客中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竞赛活动,不断推出创新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开展重点行业对标提升活动。围绕“十强”产业和“四基”领域,选树一批高质量发展典型,省市每年分领域组织20场左右对标学习促提升活动,三年内带动1万家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建设人才队伍。加强产业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引进培养。大力培育优秀企业家,组织举办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每年省里培训企业家1500人左右。加大人才培养的改革力度,研究探索专业人才跨体制、跨行业交流任职的有效途径。(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
11.实施创业创新“孕育萌生”计划。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打造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实施小微企业“春笋拔节”计划。按1.2倍比例调整补充全省“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实施激励引导、融资支持、“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力争每年4000家企业升规纳统。(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3.实施高成长企业“热带雨林”计划。实施新一轮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强化动态管理、精准服务和全链条培育,力争每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00家左右、瞪羚企业150家左右、独角兽企业5家左右。到2022年,培育2-3个高成长企业“热带雨林型”县(市、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实施骨干企业“跨越登峰”计划。突出发展基础好、成长潜力大的骨干企业,建立新跨越民营企业储备库,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引导,支持其通过上市、并购、联合等做大做强。到2022年,储备库企业达到50家,新增新跨越民营企业15家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供应链提升专项行动
15.打造产业链生态圈。实施产业链固基强基工程,推动强链、补链、延链,进一步实现“领航型”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调融通发展。到2022年,围绕化工、冶金、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初步打造形成以我为主、合作开放、安全高效的产业链和生态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强化供应链产业支撑。围绕“海尔卡奥斯”“浪潮云洲”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青岛“柠檬豆”供应链等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快速融入,借力实现供应链对接。到2022年,围绕重点产业链,搭建形成5个左右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供应链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搭建“互联网+”外贸平台。围绕3-5家实力强、服务好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民营制造和外贸企业进入,共享通关、物流、结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和境内外市场资源,携手开拓境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8.稳妥有序“走出去”。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在东亚、东南亚、非洲等地区建设境外各类园区,扶持有能力的中小企业布局集仓储物流、营销推广、金融保险、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海外仓”和“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融资促进专项行动
19.健全多层次信贷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无还本续贷等。完善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功能,提升银行信贷产品与企业需求匹配度。(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大数据局、山东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20.强化基金支撑。重点围绕“十强”产业、高成长中小企业和科技初创小微企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基金)持续投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开展应急转贷服务。增加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规模,扩大应急转贷服务范围,规范应急转贷机构运营。到2022年,省级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全省每年应急转贷服务企业4000家次以上,转贷资金规模6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
22.发展供应链金融。围绕“十强”产业,支持金融机构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提升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提高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推动应收账款的标准化和透明化,鼓励跨行业、跨领域互认,扩大流通范围,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充分发挥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