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延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政策和規定;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規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擬訂職業資格制度[1]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職業技能鑑定;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協調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實施行政監督,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宏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組織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劃;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延工作或定居政策;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2]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綜合管理,組織擬訂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協調擬訂農民工管理、服務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
(十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承辦市政府管理的領導幹部行政任免的有關事宜。
(十四)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息統計及網絡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這些規定,你了解多少? ,搜狐,2019-01-25
- ↑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必讀政策及規定,搜狐,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