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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 (美国法学家)
国籍 美国
职业 法学家
知名于 《哈佛法律年度报告》称作“律师的律师”
《纽约时报》称其为“法律职业伦理领域的开拓者”  
知名作品对抗制下的律师伦理

门罗·弗里德曼 (美国法学家) [1]

门罗·弗里德曼教授曾因为其“终生在律师伦理领域内富于创造性且影响深远的学术成就”而获得美国律师协会有关职业主义的最高荣誉。

弗里德曼教授被《哈佛法律年度报告》称作“律师的律师”,

《纽约时报》称其为“法律职业伦理领域的开拓者”。

人物经历

向弗里德曼教授请教咨询的律师事务所遍布全国各地。他是霍夫斯特雷(Hofstra)法学院的前院长,在过去的30年中,他每一年在哈佛法学院作两次有关律师职业伦理的演讲。

代表作品

弗里德曼教授的第一部职业伦理著作——《对抗制下的律师伦理》获得美国律师协会的银槌奖(Gavel Award Certificate of Merit )。

诸多评论称该著作“才华横溢”,一本“经典著作”,是 “在上一代中对法律教育有里程碑贡献”的少数几本著作之一。

其最新著作是与乔治城法学教授阿贝·史密斯合著的《理解律师的伦理学》(4rd ed., Matthew Bender, 2010)。 [2]

弗里德曼教授被The Washingtonian称作“哥伦比亚地区最受尊敬的宪法律师之一”。

他的委托人包括威廉·孔斯特勒罗伊·科恩阿兰·德肖维茨及数位国会成员。

他也被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伊利·威塞尔选作the 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Council的执行主编,并因为其“数十年来为改善人类尊严和社会正义所做的工作”而曾获得马丁·路德·金奖金。他在哈佛大学取得了A.B.、LL.B.和LL.M.。被收入《美国名人录》、《美国法律名人录》和《世界名人录》。

外部连结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