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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芳(1914年9月-2017年11月30日),曾用名张芝芳,陕西安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政治人物。
生平
193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8月,先后任陕甘宁边区妇联组织部部长,湘南特委秘书长兼妇女部部长等。1939年至1940年,在湖南省委从事机要工作和秘密交通工作。1940年11月,担任闵西特委机关支部书记,后调广东南方工作委员会工作等。1943年4月,任中央招待所机关合作社主任,陕甘宁边区妇联主任等。1949年8月至10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1949年11月,先后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农村工作部部长,中央劳动部办公厅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等。1949年4月,任云南省农业机械厅厅长、党组书记,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等。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8年,起用任云南省农村办公室副主任。1979年9月,调公安部工作。1982年12月,离休。2017年11月30日,在北京去世,享年103岁[1]。
事迹
张子芳曾任中共西北局妇委会副书记,全国妇联常委兼农村工作部部长,第一、二、三届全国妇联执委,1979年调公安部工作,1982年离休。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张子芳同志作为一名99岁高龄的老共产党员,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革命战争年代,张子芳同志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爱人在战斗中牺牲,两个儿子在战争环境中先后夭折,经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和困苦,却始终恪守信念、矢志不渝为党奋斗。在生活中,张子芳淡泊名利、性情豁达、乐于助人。她家中有一位特殊的成员,就是从1950年就来到家中帮助操持家务、照顾孩子的老保姆赵景霞。张子芳与她以姊妹相称,教育子女要尊老敬老,孝敬赡养已92岁高龄的赵景霞。在张子芳的言传身教下,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堪称楷模,2012年7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2]荣誉称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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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原陕甘宁边区妇联主任张子芳简历 逝世享年103岁,闽南网,2017-12-14
- ↑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中国网,200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