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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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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 |
逝世 | 公元1142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軍人 |
張憲(?-1142年),南宋抗金名將,岳飛最為倚重的將領之一,從微相隨,以列校奮身,官至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閬州觀察使、高陽關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宋孝宗即位後,張憲冤獄得以昭雪,被追復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閬州觀察使,追贈寧遠軍承宣使。
人物生平
早年從軍
宋高宗建炎年間(1127年―1130年),張憲已經在岳飛軍中嶄露頭角。
紹興元年(1131年),岳飛奉命到江南西路討伐叛將李成,留下張憲在徽州保護軍隊家屬。徽州知州孫佑拒絕付給錢糧,張憲與之發生齟齬。後張憲以三日內離開徽州為條件,才得到糧食。
平定內亂
紹興二年(1132年)四月,岳飛討伐曹成,張憲與吳錫軍自全州南下,解除曹成對桂州之圍。張憲奉命攻打荔浦縣的莫邪關,其親兵郭進奮勇先登,攻破關城。當時第五將韓順夫夜晚放鬆警備,飲酒作樂,當夜敵軍悍將楊再興率軍反撲,殺死韓順夫和岳飛之弟岳翻。張憲與後軍統制王經率部擊敗楊再興。閏四月,岳飛在賀州擊敗曹成後,命張憲統兵與徐慶、王貴招降曹成黨羽兩萬人。張憲在追擊中俘獲楊再興。當時曹成的部將郝政率部逃到沅州,頭戴白色毛巾,發誓為曹成報仇,號稱「白巾賊」,張憲到沅州一舉擒獲赦政。
紹興三年(1133年),當時虔、吉二州盜賊反叛,他們聯合兵力寇掠循、梅等十幾個州郡,宋高宗命岳飛領軍前往討伐盜賊。張憲跟隨岳飛平定虔、吉二州盜賊,因功從武功郎、閤門宣贊舍人之職升任為武略大夫、吉州刺史等。
隨軍北伐
紹興四年(1134年)四月,在岳家軍第一次北伐前夕,宋高宗特賜王貴、張憲、徐慶捻金線戰袍和金束帶。岳飛派遣張憲收復隨州,隨州敵將王嵩不戰而逃。張憲又率兵向鄧州進發,距離鄧州城三十里時,遇到敵軍數萬人前來迎戰。張憲與王萬、董先各自派出騎兵向敵人發起突擊,金將劉合孛堇、偽齊將領李成數萬聯軍大敗而散,於是收復鄧州。張憲又在唐州再敗偽齊軍。襄漢之役後,岳飛因母親姚氏患病,於是上奏宋高宗,請求回家侍奉母親,並將岳家軍人馬暫且交由張憲和王貴主管,宋高宗沒有同意。
紹興五年(1135年),岳飛派遣部將李道討伐湖南盜賊張平。在張平準備與李道對峙之時,張憲突然取代李道,作為指揮官出現在宋軍陣前。毫無心理準備的張平見之大驚,因懼怕張憲,頓時氣奪,全軍不戰自潰,投降岳家軍。這是岳飛特意安排的心理戰術,利用張憲的威名,達到震懾敵首、兵不血刃平定賊寇的效果。
紹興六年(1136年),岳家軍二次北伐後,岳飛眼疾發作,張憲以同提舉一行事務的身份,在鄂州主持軍務。同年冬天,張憲參加對偽齊軍的反擊。
紹興七年(1137年),岳飛因並統淮西等軍、大舉北伐的計劃被宋廷取消,憤而辭職。全軍將士「洶洶生異語」,薛弼請當時告病假的張憲出面撫定。
紹興八年(1138年)正月,金國蔡州知州劉永壽等人殺死金將兀魯孛堇,率領軍民歸宋,岳飛命張憲前往接納。
紹興九年(1139年),宋金和議,金國「歸還」宋朝部分土地,張憲奉命統兵護送趙士、張燾等前往西京河南府祭掃皇陵。
含冤而死
紹興十一年(1141年),岳飛被解除兵權,離開鄂州回到廬山。張憲任鄂州駐紮御前諸軍副都統制。
秦檜秘密收買岳飛部將中曾因過失受到岳飛懲處的王貴等人,利誘威逼其誣告岳飛謀反,詭稱岳飛之子岳雲寫信給張憲,讓張憲向朝廷假報金人入寇,以助岳飛奪回兵權。這些罪狀沒有任何根據。他們便對張憲嚴刑拷打,妄想迫使張憲根據他們編造的謊言自誣,作為殺害岳飛父子的證據。張憲備受酷刑,體無完膚,始終不屈。張俊最後只好自己動手,編造供詞,以告秦檜,將張憲械囚至杭州大理寺。万俟禼、羅汝緝誣陷岳飛寫給張憲等人的謀反信,已被張憲等焚毀滅證。韓世忠責問秦檜,秦檜說:「岳飛的兒子岳雲寫給張憲的謀反信件雖然沒有找到,但這件事可能是存在的。」韓世忠憤憤地說:「莫須有怎麼服天下!」
同年歲末,張俊和楊沂中親赴臨安鬧市(今杭州市眾安橋),將張憲和岳雲處斬。張憲家屬流放廣南和福建路。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人又毀約南侵,宋高宗詔蔡京、童貫、岳飛、張憲等子孫家屬,可以從流放地自由遷徙。
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張憲追復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閬州觀察使原官,四子各補官承信郎。
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年),宋廷追贈張憲為寧遠軍承宣使,任命書由張憲之子忠訓郎、前黃州聽候使喚張敵萬收執。至此,張憲冤案得以昭雪。
歷史評價
《宋史》:「張憲等五人皆岳飛部將,為敵所畏,亦一時之傑也;然或以戰沒,或以憤卒,而憲以不證飛獄冤死,悲夫!」[1]
家庭成員
張憲有四子,一子名為張敵萬,其餘三子名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