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椿(约公元1779年-公元1846年)字大年,号鞠田,昭阳人,清代琴家。
张椿工书画,善于琴,能作曲。他根据昆曲、民歌,改编出了一些带有民俗风格的琴曲,包括《冥判》、《写本》、《劈破玉》、《五瓣梅》、《四大景》等,收录在《张鞠田琴谱》中。他编有《张鞠田琴谱》,在该谱中,他不怕言俗,大胆地使用了减字谱和工尺谱的对照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