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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江 |
zhāng yù jiāng |
中文名 :张玉江 国 籍 :中国 出生地 :山东栖霞 出生日期 :1968年2月 职业 : 官员 毕业院校 :新疆大学地理系自然地理专业 |
张玉江,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山东栖霞人
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曾任库尔勒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天山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局长
工作经历
曾在新疆大学地理系自然地理专业上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土地勘测设计队。库尔勒市土地管理局、天山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工作;历任库尔勒市天山办事处副主任,市天山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局长,协助赵新东同志负责部分城市经济和受援方面的工作,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拆迁补偿安置、人防、环境保护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铁路、民航等单位工作。
受贿过程
先后50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71万余元,却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翻供,从“自觉交代”到“死不认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市委原常委张玉江因法律意识淡薄,抱着侥幸心理错失了最后的悔过机会。从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库尔勒市政府党组成员兼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库尔勒市政府副市长到库尔勒市委常委(正县),张玉江曾踏踏实实干过事。然而,从基层干部升任到党政一把手的过程中,让他有些忘乎所以。
2004年至2013年期间,张玉江的职务权力范围涉及(规划、城建、征地、补偿、环境、交通)等方面,这使一些动机不良的开发商以及与城建征地相关的公司、企业盯上了张玉江,将其作为“围猎”对象。
2009年至2010年期间,张玉江为库尔勒市某建筑公司顺利承包某城建工程提供帮助。在春节、中秋节期间先后6次非法收受该公司负责人董某所送现金12万元。
2012年10月,张玉江在担任《库尔勒市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房地产公司协调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现金10万元。在张玉江收受贿赂的50起犯罪事实中,每次收受现金都不低于5000元,行贿者除了妄图通过其职务便利获得经济利益的社会人员,还包括其下属。如2008年至2012年期间,张玉江为其下属袁某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在春节期间先后5次收受袁某所送现金5万元。
知错不改
在检察机关,初次对张玉江进行审讯时,他说起某人向他送礼的事时显得云淡风轻,按他的话说,“这些行为很正常,都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给你送礼的人少则送5000元,多则送上万元,这也是礼尚往来吗?”办案检察官、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童燕对他说。
张玉江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及言语的出格,出于对自己的保护,他竟开始翻供。在之后的审讯中,张玉江否认了自己之前交代的所有事实,张玉江称,他是被冤枉的,压根没有收受贿赂,检察机关出示的所谓证人都是诬陷他的。部分行贿人称,曾将钱直接送到张玉江办公室。对此,张玉江表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可能知道我的办公室在哪儿。”
然而检察机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并从中寻找突破点,用细节性的证据驳斥了张玉江的谎言。经查,所有去张玉江办公室送过钱的行贿人,都能准确说出其办公室的地址,且都是同一个地址。
在审查中,部分对张玉江行贿的公职人员表示《传闻张玉江爱钱如命,不给他送钱便会在工作中被为难,大家都给他送钱,不送钱就别想升职。[1]》于是,逢节送礼几乎成下属们【讨好】张玉江的唯一手段。下属给张玉江送钱、购物卡,虽然没有明说其意图。但这些干部要提拔,组织部门会征求上司张玉江的意见,他也有权主动向组织部门进行推荐,从而形成了《拿钱买官》的氛围——20余名干部先后给张玉江送礼送钱。
直到审判结束,张玉江都不肯主动坦白并退赃。童燕说︰”张玉江的态度始终很强硬,不懂法也是导致他最终受到法律严惩的重要原因。张玉江一直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法律不会把他怎么样。”
最终判刑
2014年12月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玉江有期徒刑14年,对其受贿所得171万余元进行追缴,上缴国库。2015年4月13日,此案二审维持原判。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负责侦办此案的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揭开了,这名原市委常委的堕落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