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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衡「謗訕朝政」案

張衡「謗訕朝政」案發生在大業八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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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案件記載 大業六年(公元610年),張衡曾因諫止煬帝大肆營建汾陽宮,得罪煬帝,遂以「憲司不能舉正」的罪名,將其出為榆林太守。第二年,煬帝又去汾陽宮,張衡因督役修築樓煩城,得以進謁煬帝。煬帝卻因不見張衡「損瘦」,認為其不認過。其後,煬帝又欲下江都,敕派張衡督役江都宮。有人向張衡舉告江都宮監,張衡沒有受理,反而將「訟書」交給了宮監。於是舉告者「大為監所困」。禮部尚書楊玄感出使至江都,那人又到楊玄感處稱冤。楊玄感也認為張衡所為是不正確的。及楊玄感與張衡相見,還沒有說話,張衡先對楊玄感說:「薛道衡真為枉死」(參見「薛道衡『悖逆』案」)。楊玄感將這些事都奏報給了煬帝。又有江都丞王世充奏報,告張衡經常擅自削減食宿用具。煬帝發怒,下令將張衡枷鎖押至江都市曹,原準備斬首。「久而乃釋」,於是下令將其除名為民,放還回鄉家居。但煬帝對張衡仍不放心,經常親自派人偵伺張衡的言行。大業八年,煬帝征遼大敗而回,張衡之妾告言張衡「怨望,謗訕朝政」。這正觸煬帝痛處,竟下詔將張衡「賜盡於家」。張衡臨死大聲呼訴:「我為人作何物事,而望久活!」暗示當年助煬帝弒文帝事。監刑者不敢聽聞,趕緊塞住耳朵,「促令殺之」。張衡並非完全無辜之人,但死非其罪,故後人以為冤。

張衡(78年-139年),字平子。漢族,南陽西鄂(今河南南陽市石橋鎮)人,南陽五聖之一,中國東漢時期偉大的天文學家、數學家、發明家、地理學家、文學家,被後人譽為「木聖」(科聖)。

張衡在東漢歷任郎中、太史令、侍中、河間相等職。晚年因病入朝任尚書,於永和四年(139年)逝世,享年六十二歲。北宋時被追封為西鄂伯。與司馬相如、揚雄、班固並稱漢賦四大家。

張衡發明了渾天儀、地動儀,著有《定情賦》、《同聲歌》、《思玄賦》、《歸田賦》、《四愁詩》等30餘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