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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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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隶属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南部,东邻诸佛乡,南连鞍子镇善感乡,西接双龙乡和石盘乡,北接新田镇和桑柘镇,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驻地23千米,区域总面积121.74平方千米。[1]

宋时,鹿角镇一带置鹿角砦;2001年,由大园、鹿角2乡合并设立鹿角镇。

截至2018年末,鹿角镇户籍人口为12995人。

截至2020年6月,鹿角镇下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鹿角沱。

鹿角镇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

2018年,鹿角镇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个。

中文名:鹿角镇

行政区类别:镇

所属地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地理位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南部

面 积:121.74 km²

下辖地区:1个社区、6个行政村

政府驻地:鹿角沱

电话区号:023

邮政区码:409612

气候条件:亚热带季风气候

车牌代码:渝H

人 口:12995人(截至2018年末户籍人口)

建置沿革

宋时,置鹿角砦。

清朝时期,置鹿角镇;清乾隆后,改置为龙桥乡。

民国元年(1912年),龙桥乡先后属第三区团及第二区、一区所辖。

1951年1月,废龙桥乡,分置龙门、大园2乡,改属七区。

1958年3月,龙门与双龙2乡合并建立鹿角公社。

1962年3月,由鹿角公社析置双龙公社。

1984年1月,鹿角公社改为鹿角乡。

2001年,大园、鹿角2乡合并设立鹿角镇。

行政区划

2011年,鹿角镇下辖鹿角1个社区,周家、乌江、王家、红专、水麻、横路6个行政村;下设5个居民小组、4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鹿角镇下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鹿角社区、周家村、乌江村、红专村、王家村、水麻村、横路村,镇人民政府驻鹿角沱。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鹿角镇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南部,东邻诸佛乡,南连鞍子镇和善感乡,西接双龙乡和石盘乡,北接新田镇和桑柘镇,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驻地23千米,区域总面积121.7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鹿角镇地处东山盖尾部中山河谷地带,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地形为河谷地带;境内最高峰位于北部东山盖同新田镇交界处,海拔1396.1米;最低点位于西北部乌江出境处之沿滩渡口,海拔220米。

气候

鹿角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均气温17.2℃,1月平均气温6.7℃,极端最低气温1.6℃,7月平均气温27℃,极端最高气温38.4℃,生长期年平均265天,无霜期年平均30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03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10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7—8月,7月最多。

水文

鹿角镇境内河流有乌江、诸佛江,其中诸佛江自东部入境,至龙门峡天生桥下入地下,伏流3千米后入乌江;境内最大的河流为乌江,自南向北流经乌江村、鹿角社区,境内总长2千米,流域面积28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500立方米/秒。

自然灾害

鹿角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年均发生5次,主要发生在5—7月,严重的一次洪灾发生在2010年7月8日诸佛江地区。

自然资源

鹿角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煤、铁、萤石、重晶石、大理石等;其它自然资源有水能资源;石灰石遍布鹿角镇;有银杏、杜仲等珍贵林木和尖吻腹蛇、红腹锦鸡、野猪等珍稀动物。

视频

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干田村——修通山村路 下好致富棋(一线调查·走村串户探脱贫)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