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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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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简称彭水县。位于中国 [[ 重庆市 ]] 东南部,与湖北、贵州毗邻。地处武陵山区,乌江下游,幅员面积3903平方公里。319国道穿过该县,至重庆市中心,全长约270公里。
==历史==
春秋战国时期,彭水所在地区属巴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全国划分为36郡,重置黔中郡,彭水属其管辖范围。
[[ 西汉 ]] 建元元年(前140年), [[ 汉武帝 ]] 置涪陵县,治今彭水所辖郁山镇,属巴郡。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涪陵县为巴亭,东汉建安六年(201年),置巴东属国都尉,治今彭水县,析涪陵县地置涪陵(治今彭水县城)、永宁(治今贵州省德江县上费溪)、丹兴(治今黔江区)、汉葭(治今郁山镇)4县属之。
蜀汉章武元年(211年)刘备改巴东属国为涪陵郡。
东晋咸和三年(328年),今黔江、彭水等地 [[ 少数民族 ]] 起义并占领涪陵郡地,涪陵郡被迫迁至汉平县。
南齐时复置涪陵、汉葭两县,属涪陵郡。
五代时仍属黔州、武泰军节度管辖。
宋初,黔州仍置,彭水隶之。嘉祐八年(1063年),省都濡、信宁、洋水、洪社4县为镇入彭水,仍隶 [[ 黔州 ]] 。绍定元年(1228年),黔州升为绍庆府,辖彭水黔江2县,并领羁縻州49个。
[[ 元朝 ]] 彭水仍隶属绍庆府。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绍庆府升为总管府。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置绍庆珍州南平等处沿边宣尉使司,治今彭水县城。至正四年(1344年)置绍庆府军民宣抚都总使司,仍治彭水县城,领6州20县152镇。
明初袭元制,洪武四年(1371年)废绍庆府,彭水县改隶四川行省重庆府。 [[ 洪武 ]] 十年(1377年),废武隆入彭水县,改隶涪州(包括今涪陵区)。洪武十三、十四(1380、1381年)年,先后复置武隆县、 [[ 黔江县 ]]
[[ 雍正 ]] 十二年(1734年),实施改土归流,置黔彭军民厅,治今郁山镇,辖彭水、黔江、酉阳(时秀山属之)3县。 [[ 乾隆 ]] 元年(1736年)废黔彭军民厅置酉阳直隶州(治今酉阳县城),彭水改属该直隶州。
民国二年(1913年),彭水县属东川道。1927年改隶四川省长公署,第三年属四川省政府。1935年改隶四川省第八行督察区。
1949年11月16日, [[ 中国共产党 ]] 接管彭水。1950年1月,属川东行署涪陵专区。1952年9月,属四川省涪陵专区。1968年6月,涪陵专区改称涪陵地区。1983年11月14日, [[ 国务院 ]] 批准彭水县改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次年11月10日正式成立。1987年涪陵地区分设为涪陵、黔江两个地区,彭水自治县改属黔江地区。1997年6月,改属重庆直辖市,由黔江开发区代管至2000年。
==行政区划==
==视频==
 
===<center>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航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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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航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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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680 中國地理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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