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治民,字世绩,号贞孚,浙江山阴人,清朝官员。岁贡生,一作拔贡生。
徐治民于1733年(雍正十一年),由顺昌知县升任第五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任期为2年。1735年(雍正13年)奉旨接替尹士俍,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府知府。而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此期间,受台湾道制约的台湾地方父母官。
徐治民.台湾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