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案拼音是yù àn,汉语词汇,是指帝王专用的桌子。[1]
宋 何薳 《春渚纪闻·米元章遭遇》:“上指御案间端研,使就用之。”《四游记·玉帝起赛宝通明会》:“ 汉钟离 取出羽扇一把,献上御案。”
指帝王专用的桌子。
何薳(1077-1145):字子楚,一字子远,晚号韩青老农,浦城(今属福建)人。何去非之子。
其父何去非,曾由苏东坡推荐为官。宋高宗绍兴十五年卒,年六十九。著有《春渚纪闻》。事见《东牟集·卷一四·隐士何君墓志铭》、[清]嘉庆《浦城县志·卷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