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第四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德伯家的苔丝·第四章出自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它描写了一位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1]
第四章
在疏落狭长的村子的这一头只有一家酒店,名叫罗利弗酒店,但它只有准许外卖酒类的执照;因此,不能够允许人在酒店里喝酒,而可以公开招待顾客前来喝酒的地方,则被严格限制在一小块大约六英寸宽两码长的木板那儿,木板被铁丝固定在花园的栅栏上,因此也就算是喝酒的台面。从路边走过的好酒的行人把酒杯放在木板上,就站在路上喝酒,喝完了就把酒杯内的沉渣倒在满是尘土的地上,堆成玻利尼西亚群岛的图样,心里头却希望能在酒店里面有一个舒适的座位。
既然过路的客人有这样的愿望,因此本地的顾客也就有相同的愿望;于是有志者事竟成。
在楼上有一间大卧室,卧室的窗户被罗利弗太太最近淘汰的一条大羊毛披肩遮得严严实实,室内差不多有十来个人聚集在一起,他们都是来这儿喝酒寻乐的;他们都是靠近马洛特村这一头的老住户,也是罗利弗酒店的常客。在这个住户稀落的村子的更远一些的地方,纯酒酒店是一家有全副执照的酒店,但是距离太远,村子这一头的住户实际上不去那家酒店喝酒;而且还有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就是酒的品质的好坏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倾向,就是大家宁肯挤在罗利弗酒店楼顶的角落里喝酒,也不到纯酒酒店老板的宽敞的屋子里去。
卧室里摆放着一张四柱床,床柱又细又长,这张床的三面给好几个聚集在那儿的人当了座位;还有两个人高踞在五十橱上;另一个坐在雕花橡木小柜上;还有两个坐在盥洗架上,一个坐在小凳上;那儿所有的人,就都这样给自己找到了舒服的座位。在这个时候,他们达到了心灵欢快的阶段,灵魂超脱了躯壳,热情洋溢,全屋子一片火热。在喝酒的过程中,房间和房间里的家具变得越来越富丽堂皇;窗户上悬挂的披肩添上了织花帷幔的华贵;五斗橱上的铜把手就像是黄金做成的门环;四柱床的雕花床柱,同所罗门庙宇的宏伟廊柱也有了几分相似。
德北菲尔德太太离开苔丝以后,就急急忙忙赶到这里,打开前门,穿过楼下陰沉沉的房间,然后就好像是一个十分熟悉楼梯门栓机关的人,用手指打开了楼门。她在弯弯曲曲的楼梯上慢慢地走上去,当她走上最后一节楼梯,脸从灯光里一露出来,所有挤在卧室里的人都一起把目光转到了她的身上。
“——这是我的几个私人朋友,会社游行他们没有尽兴,我花钱请他们来的,”酒店老板娘一听见脚步声,就一边瞟着楼梯一边大声喊,熟练得就像一个背诵教义问答的孩子。“噢,原来是你呀,德北菲尔德太太——我的老天——你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还以为是政府派来的官员呢。”
卧室里其他的人望着德北菲尔德太太,向她点头,对她表示欢迎,然后德北菲尔德太太就转身向她丈夫坐的地方走去。她的丈夫在那儿出神地低声哼着:“天底下有些富贵的人,我也同他们一样呀!在青山脚下的金斯伯尔,有我们大家族的地下墓室呀,看威塞克斯的众多人物,数我们家族最高贵呀!”
“我想起来一个绝妙的主意,特地来告诉你的,”一脸高兴的德北菲尔德太太小声说。“喂,约翰,你看见我没有?”她用胳膊肘推推她丈夫,她丈夫仿佛隔着窗玻璃看着她,嘴里继续哼着歌儿。
“嘘!声音不要唱得这样大,我的好人!”酒店老板娘说,“要是碰巧政府里有什么人从这儿路过,就会把我的执照没收了。”
“我们家发生的事他已经告诉你们了,我想是吧?”德北菲尔德太太问。
“是的——说过一点儿。你说你们会不会因此而发财?”
“哦,这可是秘密,”德北菲尔德太太貌似聪明地说,“不过,即使没有大马车坐,能和坐大马车的人是近亲也不错呀。”接着她改换了对大家说话的口气,继续小声对她的丈夫说:“自从你把那件事告诉了我,我一直在想,在特兰里奇那边,就在猎苑的边上,有一个高贵的有钱夫人,名字叫德贝维尔。”
“啊——你说什么?”约翰说。
她把刚才说的消息又重复了一遍。“那个夫人肯定是我们的近亲,”她说。“我的计划就是派苔丝去认这门亲戚。”
“你刚才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是有一位夫人姓我们的姓,”德北菲尔德说。“特林汉姆牧师倒没有想到这件事。不过她同我们没法比——用不着怀疑,她只是我们家族的一个小支脉,从诺曼王时代传下来的。”
两口子一心在那儿讨论问题,谁也没有注意到小亚伯拉罕已经溜进了房间,正等在那儿寻找机会请他们回去。
“她很有钱,她肯定会看上我们家姑娘的,”德北菲尔德太太接着说。“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我不明白一个家族的两房人为什么就不能往来。”
“对,我们都认本家去!”亚伯拉罕在床沿下自作聪明地说,“等苔丝去了,住在那儿,我们就都去看她;我们还会坐上她的大马车,穿上黑礼服呀!”
“孩子,你怎么来这儿来了?你在这儿胡说什么呀!走开,到楼梯那儿去玩,等你爸爸和妈把事情说完!……我说呀,苔丝应该到我们家族的另一房那儿去。她一定会讨那位夫人的欢心的——苔丝一定会的;还完全有可能碰上一个高贵的绅士娶了她。简而言之,我知道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的?”
“我在《算命大全》的书里查找过她的命运,书里头这件事说得明明白白的啦!……你应该看到她今天是多么漂亮呀;她的皮肤娇嫩得就像公爵夫人的一个样呀。”
“我们的姑娘自己说去不去呢?”
“我还没有问过她。现在她还不知道我们有这样一个贵夫人亲戚。不过,如果到那儿去肯定能给她结上一门好亲事,她是不会说不的。”
“苔丝可是脾气古怪呀。”
“不过其实她还是听话的。把她交给我好了。”
虽然这场谈话是私下进行的,可是这场谈话的意义已足已使周围的人明白,猜想出德北菲尔德家现在商谈的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非寻常人能比,猜想出他们漂亮的大女儿苔丝,已经有了美好的前途。
“今天我看见苔丝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在教区游行,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苔丝真是一个逗人喜爱的漂亮人儿。”一个老酒鬼低声说,“不过约翰·德北菲尔德可要当心她,不要让地上的大麦发了芽。”这是当地的一句土话,有它特殊的意思,但是没有人回答这句话。
这场谈话内容变得广泛起来,过了不久,又听见楼下有脚步声走过房问。
“——这是我的几个私人朋友,会社游行他们没有尽兴,我花钱请他们来的。”老板娘又迅速地把嘴边应付外来人的现成话重新背了一遍,才看见进来的人是苔丝。
室内弥漫着酒气,有了皱纹的中年人逗留在这儿并没有什么不合适,但是姑娘年轻的面孔出现在这个地方,就叫人感到难受了,即使姑娘的母亲也能够看出这一点。苔丝的黑色眼睛里还没有显露出来责备的神气,她的父母亲就从座位上站起来,急忙把酒喝干,跟在女儿的身后走下了楼梯,随着他们的脚步声传来罗利弗太太的叮嘱声。
“亲爱的,请千万不要声张;要不然我就要丢掉我的执照了,把我传唤去,还不知道有什么麻烦呢!再见吧!”
苔丝挽起父亲的一只胳膊,她的母亲挽起父亲的另一只,一起回家去。说实在的,她的父亲酒喝得很少——一个经常喝酒的人,礼拜天下午喝完酒上教堂,转身向东下跪,一点也不踉跄,她父亲喝的酒还不到这种人喝的四分之一;但是约翰爵士的身体虚弱,在当时的情景下,喝酒这种小罪恶就让他受不了啦。一接触到新鲜空气,他就开始跌跌撞撞的,一会儿他们一行三人好像正向伦敦走去,一会儿又好像朝巴斯走去——看上去叫人感到滑稽可笑,尽管一家人晚上回家是常有的事;不过,像大多数滑稽可笑的事情一样,实在是又不能叫人完全感到滑稽可笑。母女俩尽量把主要来自德北菲尔德的跌跌撞撞以及他所引起的亚伯拉罕和她们自己的跌跌撞撞掩饰起来;他们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接近了他们的家门口,这家人的家长在走近家门口时,突然放声唱起他先前唱过的歌来,仿佛看见他现在的住所太狭小,要增强自己的信心似的——
“在金斯伯尔我有一个家族墓室!”
“嘘——不要犯傻了,杰克,”他的妻子说,“先前的大户人家又不是你一户。你看有安克特尔家,有霍尔斯家,还有特林汉姆家——不都和你们家一样衰败了吗——尽管你们家族比他们的人些,也确实要大些。谢天谢地,我个是什么大家族的出身,但是我从来不觉得我的出身丢人。”
“不要把事情说得太肯定了。从你的天性看来,我敢说你比我们谁都要丢入丢得厉害,你们家曾经出过国王和王后。”
苔丝说的话改变了话题,因为这时候她心里想到了比她的祖先更为重要的事——
“我担心父亲明天起不了那么早,不能上路去送蜂箱啦。”
“我?一两个小时我就会好了,”德北菲尔德说。
已经十一点了,全家人才上床睡觉,如果要在礼拜六的集市开始前把蜂箱送到卡斯特桥的零售商手里,最晚明天凌晨两点钟就得动身,通往那儿的道路不好走,有二三十英里远近,而且他们家送货的又是走得最慢的马车。一点半钟的时候,德北菲尔德太太走进苔丝和她的弟弟妹妹们睡觉的那间大卧室。
“你可怜的爸爸去不了啦。”她对她的大女儿说,而女儿的大眼睛早在她母亲开门时就已经睁开了。
苔丝在床上坐起来,朦朦胧胧地听见母亲的话,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可是总得有人去呀,”她回答说。“现在去卖蜂箱已经晚了。今年蜜蜂分群的时候很快就要过去了;要是我们推迟到下个礼拜的集市,就没有人要啦,蜂箱也就要积压在我们的手上了。”
看来德北菲尔德太太没有能力应付这种紧急事情。“也许可以找个年轻的小伙子,让他送去行吗?昨天有许多人和你一起跳舞,在他们中间找一个。”她立刻提议说。
“啊,不行——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同意!”苔丝骄傲地大声说,“这不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原因吗——这样一件让人感到羞耻的事情!要是亚伯拉罕能陪着我一起去,我想我可以去送”
苔丝的母亲最后同意了这种安排。她把睡在同一个屋子里的小亚伯拉罕从熟睡中叫起来,让他在迷迷糊糊中把衣服穿上。这时候,苔丝已经急急忙忙地把衣服穿好了;姐弟俩点起一盏提灯,就出门向马厩走去。那辆摇摇晃晃的小马车已经装好了,苔丝把那匹名叫王子的马牵了出来,同那辆马车比起来,它摇晃的程度也好不了多少。
那头可怜的牲畜茫然四顾,望望夜空,望望提灯,望望姐弟俩的身影,仿佛它难以相信在那个时刻,当一切生物还在它们的栖身之处歇息的时候,会把它叫出来干活。他们把一些蜡烛头放进提灯,把提灯挂在车右边,就牵着马向前走,最初的一段路是向上走的坡路,他们就走在马的旁边,免得这匹缺少力气的老马负载过重。为了尽量使自己高兴起来,他们就用提灯制造出人造的黎明,吃着黄油面包,谈天说地,其实真正的黎明还远没有到来。亚伯拉罕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因为他刚才一直是迷迷糊糊的),就开始讲在夜空的映衬下各种不同的黑色物体所表现出来的奇形怪状,说这棵树像一只从洞中扑出来的发怒猛虎,又说那棵树很像一个巨人的头。
他们走过斯图尔堡小镇的时候,小镇内覆盖着褐色厚茅草的茅屋还在静静地沉睡着,他们走到了一块更高的地方。在左边还要高一些的地方,是一处被叫做野牛坟或比尔坟的高地,它几乎就是南威塞克斯的最高点,迎天耸立,四周被土沟围绕着。从这儿再往前,这条漫长的道路就有一段比较平坦。他们上了车,坐在马车的前面,亚伯拉罕开始沉思起来。
“苔丝!”沉默了一会儿,他叫了一声,预备说话。
“什么呀,亚伯拉罕。”
“我们已经成了有身分的人了,你高兴吗?”
“不怎么特别高兴。”
“可是你要是嫁给了一个绅士,你一定会高兴的了?”
“你说什么?”苔丝说,抬起了她的脸。
“我是说我们的那个阔亲戚会帮忙,让你嫁给一个绅士。”
“我?我们的那个阔亲戚?我可没有这样的亲戚。你头脑里怎么会有了这种想法?”
“我去找父亲的时候,我听见他们正在罗利弗酒店谈论这件事。在特兰里奇那边有我们家的一个阔亲戚,母亲说要是你同那位夫人认了亲戚,她就会帮你嫁给一个绅士。”
他的姐姐突然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陷入沉思默想之中。亚伯拉罕继续说着,只图自己说得痛快,而不管听的人怎样,因此没有注意到他的姐姐在那儿出神。他仰身向后靠在蜂箱上,仰着脸观察天上的星星,星星冷清的脉搏在头顶上漆黑的夜空里搏动着,静寂无声,同人类生命中这两个小生命相隔遥远。她问姐姐那些眨眼的星星离他们究竟有多远,问上帝是不是就在那些星星的背后。不过毕竟他只是一个孩子,所以他的唠叨就又回到了比创造的奇迹更为深入的想象的话题上了。假如苔丝嫁给了一个绅士而变得富有了,她会不会有足够多的钱买一架大望远镜,大得能够把星星拉到跟前来,就跟荨麻越一样近?
重新提起这个似乎充斥在全家人头脑中的话题,使苔丝很不耐烦。
“现在不要再提那个了!”苔丝大声说。
“苔丝,你说每一个星星都是每一个世界吗?”
“是的。”
“都跟我们的世界一样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认为是这样的。有时候它们就似乎像我们家尖苹果树上的苹果。它们中间的大多数都是极好的,没有毛病的——有一些是有毛病的。”
“我们住的是哪一种——是没有毛病的还是有毛病的?”
“是有毛病的。”
“真是太不幸了,有这样多的极好的世界,我们却没有挑一个没有毛病的住。”
“是的。”
“真的是那样吗,苔丝?”亚伯拉罕把这句话印在脑子里,又想了想这个新鲜的观点,转身对他姐姐说。“要是我们选中的是一个没有毛病的,那又是什么样子呢?”
“哦,如果那样,父亲就不会像现在那样咳嗽和有气无力了,也不会喝醉了酒不能上路了。母亲也不会老是洗来洗去的,总是洗不完。”
“你也就会一生下来就是一个阔小姐了,也就用不着嫁给一个绅士才能阔起来了,是吗?”
“哎呀,亚伯,不要——不要再说这件事啦!”
亚伯拉罕独自思考了一会儿,不久就打起瞌睡来。苔丝对驾车赶马并不熟练,但是她想自己暂时可以驾驭这辆车,如果亚伯拉罕想睡觉,就让他睡觉好了。她在蜂箱前面给他弄了一下小窝,这样他就不会从车上掉下去,然后就把缰绳拿在自己手里,像先前一样驾着车向前走。
王子没有力气作任何不必要的动作,所以根本不需要照看。她的同伴不再打搅她,她就向后靠在蜂箱上,比以前更加深沉地思索起来。无声的树木和树篱从身边掠过,变成了现实以外幻想景物中的东西,偶尔刮起的风声,也变成了某个巨大的悲伤的灵魂的叹息,在空间上同宇宙连在一起,在时间上同历史连在一起。
接着,她仔细地回想了自己一生中纷乱无序的事情,似乎看见她父亲骄傲中的虚荣;在她母亲的幻想里,她看到了那个向她求婚的绅士模样的人;看见他像是一个怪笑着的怪人,在嘲笑她的贫穷,嘲笑她的已成枯骨的骑士祖先。一切都变得越来越荒诞离奇,她再也不知道时间是怎样过去的了。马车猛地把她的座位一震,苔丝才从睡梦中醒来,原来她也睡着了。
苔丝睡着以后,他们已经向前走了很长一段路,现在马车停了下来。前面传来一阵虚弱的呻吟,她一生中从来没有听见过那种声音,跟着又传来一声“哟,怎么回事”的喊叫。
挂在马车旁边的提灯已经不见了,但是有另外一个提灯在她的眼前闪着亮光,比她自己那个提灯要明亮得多。有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也同挡在路上的什么东西缠在一起。
苔丝大惊失色,跳下车来,看见了可怕的事情。呻吟声是从她父亲的可怜老马王子口中发出来的。一辆早班邮车驱动着它的两个无声无息的车轮,沿着这些单行车道像箭一样飞速驶来,几乎跟她这辆行走缓慢没有灯光的马车撞在了一起。邮车的尖把就像一把利剑,刺进了不幸王子的胸膛,它的生命的热血像溪流一样从伤口喷射而出,带着咝咝声落到地上。
苔丝在绝望中跑上前去,用手捂住那个洞口,唯一的结果只是她的脸上和裙子上都被喷上了殷红色的血迹。后来她只好站起来绝望地看着。王子也尽力一动也不动地坚强站着,直到突然倒在地上,瘫成了一堆。
这时候赶邮车的人也来到了她的身边,开始同她一起把王子还热着的身体拖开,卸下马具。不过它已经死了,看见没有什么更多的事情立即可做,赶邮车的人就回到自己的马的身边,他的马并没有受伤。
“你们走错道了,”他说,“我必须把这一车邮件送走,所以你最好就等在这儿,看着车上的货,我会尽快派人到这儿给你帮忙。天渐渐亮了,你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他上了车,就急忙上路了;苔丝就站在那儿等候着。天色已经发白,小鸟在树篱中抖擞着,飞起来,吱吱地叫着;道路完全显露出它的白色面目,苔丝的面目也显露出来,比道路还要灰白。她面前的一摊血水已经凝固了,宛如彩虹的色彩;当太陽升起来时,上面就反射出一百种光谱的颜色。王子静静地躺在一边,已经僵硬了;它的眼睛半睁着,胸前的伤口看上去很小,似乎不足以让维持它生命的血液全部流出来。
“这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姑娘看见眼前的情景,哭着说。“我不能原谅自己——不能!现在爹妈怎么过呀?亚比,亚比!”她摇动着在整个灾难中一直熟睡未醒的孩子。
当亚伯拉罕明白了一切的时候,他年轻的脸上一下子增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哎,昨天我还在跳舞还在笑啦!”她自言自语地说,“想想我真笨呀!”
“这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毛病的星球上,不是生活在一个没有毛病的星球上,是不是,苔丝?”亚伯拉罕眼睛里挂着泪水,嘟哝着说。
他们静静地等着,时间似乎没有止境似的。他们终于听见了一种声音,看见有一个物体渐渐地接近他们,这证明赶邮车的人没有骗他们。斯图尔堡附近农场上的一个工人牵着一匹健壮的小马走了过来。他把那匹小马套上拉蜂箱的马车,代替了王子的位置,往卡斯特桥方向驶去了。
当天傍晚,我们看见那辆空车又走到了出事的地点。清晨以来,王子就躺在那条路边的沟里;但是路中间的一大摊血迹依然可见,尽管它被过往的车辆碾压过、磨擦过。剩下的只有王子了,他们就把它抬到原来它拉过的车上,四脚朝天,铁蹄在夕陽的余辉里熠熠闪光,走了八九英里路,又回到了马洛特村。
苔丝先前已经回去了。她简直不知道如何把这件事告诉给家里的人。不过当她从父母的脸上发现他们已经知道了他们的损失,她也就感到无需开口了。但是,这并不能减轻她内心的自责,她一直把对自己疏忽的责备堆积在心里。
但是,这件不幸的事对这户缺乏生机的人家说来,并不如像发生在一户兴旺发达的人家里那样可怕,虽然对前者意味着毁灭,对后者仅仅只是意味着不便。德北菲尔德夫妇尽管对姑娘的幸福雄心勃勃,但他们并没有气得脸色发红,把愤怒发泄在姑娘的身上。没有人像苔丝自己那样责备苔丝。
德北菲尔德发现,由于王子衰老枯瘦,屠户和皮匠只愿出几个先令买下它的尸体,他就站起来处理这件事。
“不卖啦,”他泰然自若地说,“我不卖它这副老骨头了。我们德北菲尔德家当英国骑士的时候,我们从没有把我们的战马卖了做猫食。让他们把先令留给自己吧!它为我辛苦了一辈子,现在我不会让它离开的。”
第二天,他在花园里为王子挖了一个坟坑,几个月来自己家里种庄稼,他干活也没有这样卖过力气。德北菲尔德把坟坑挖好了。就和他妻子用一根绳子把王子套上,向坟坑拖去,孩子们跟在后面为死马送葬。亚伯拉罕和丽莎·露低声哭着,盼盼和素素为了发泄他们的悲痛,就号啕大哭,声震四壁;王子被放进坟坑的时候,他们都站在坟坑的四周。为他们一家挣面包的老马没有了,他们怎么办呢?
“它上天堂去了吗?”亚伯拉罕呜咽着问。
接着,德北菲尔德开始往坟坑里铲土,孩子们又哭了起来。所有的孩子都在哭,只有苔丝没有哭。她的脸色淡漠惨白,仿佛她把自己当成了杀人凶手。[2]
作者简介
托马斯·哈代,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