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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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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成都市的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主管成都市公安工作,受中共成都市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和四川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设13个内设机构,其派出分支机构[1]“公交地铁分局”是国内首个以“公交地铁”命名的公安建制机构 。局机关驻地位于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

目录

主要职责

成都市公安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工作部门及其职责

指挥中心(研究室)担负全市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奉命承担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抢险救灾工作中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和协助指挥调度等任务;收集、整理、报告重要公安动态信息;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公安值班指挥机构的工作;受理、处置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电话投诉;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情况的综合分析收集、整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开展专题调研,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当好领导参谋,组织协调全局性公安工作。

政治部市公安局党组主管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

警务督察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的情况实施现场督察。

治安管理处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全市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指导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禁毒工作处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2]管制等工作;负责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指导全市的戒毒工作;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处掌握、分析全市经济犯罪活动的情况和动向,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承办重大经济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案件的侦破;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

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负责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口管理和人口统计,建立和管理人口信息工作,指导派出所的防范暨相关基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做好群防队伍管理。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掌握全市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

出入境管理处(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外国人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因私出境事务,以及加入、退 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的管理,指导、参与全市的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负责常驻成都市的境外人员和境外临时来蓉人员的申报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台胞在成都市定居审批上报工作。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指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局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或承办跨地区刑事案件、疑难重特大案件、有组织犯罪的侦破、重要案犯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刑事技术建设,为下级刑侦部门提供信息、技术和业务培训服务;规划指导全市刑事侦查秘密工作;负责打击、处置刑事暴力恐怖案件。

成都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负责城市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参加突发性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承担快速反应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巡警(防暴警)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并组织对巡警(防暴警)的培训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成都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全市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依照《消防法》,实施消防监督,开展消防技术与科研、消防技术与装备、消防管理等工作。

议事协调领导机构

成都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反恐防暴合作作战指挥室由成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特警、反恐、刑侦、治安、消防、交警等处队作为成员单位,负责指挥全市反恐防暴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平战结合,24小时运作,各成员单位派员值守。

直属派出机构

截至2019年,成都市公安局设15个分支派出机构,其中13个区公安分局(含成都高新区、空港新城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个专门公安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

部门管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负责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员考核等车管业务。

获得荣誉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5月,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