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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在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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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在川北》中国当代作家林克于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我的故乡在川北

我的故乡在川北蓬安县马回坝(又叫马河坝、马回乡),在那里渡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16岁离开了它,顶替父亲工作来到重庆。如今每有闲时,总爱回忆过去的人和事,尤其是童年、少年留下的一个个令人难忘的片断,常是不期而至,跳到我的眼前,鲜活我的记忆。

荒 月

马回坝因紧邻嘉陵江,在上个世纪中期,全乡约万余人。由于人多地少,人均土地面积不大,但土地肥沃,农产品不但产量高,而且也质量好。尤其是叶烟、花生、生姜、广柑等农副产品,在全县甚至全川都是有名的。虽然马回坝在全县属于富庶之乡,但在那年代乡民们也难逃忍饥挨饿的厄运,至今仍有两件事,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每当春节过后,农村就进入“荒月”(指上年的粮食吃完,新一年的麦子还没收割,即青黄不接),大多数家庭吃的是上年做好的干白罗卜叶渗和少量的大米做成的稀饭,稍富裕的家庭就是吃酒杯大砣的红苕稀饭。由于我家属于最穷的一类,在“荒月”里吃红苕稀饭较为稀罕。一天早上,妈妈叫吃饭时,我揭开锅盖一看,满锅的红苕上浮着几颗数得清的大米,我舀了一大碗。正准备美美地吃时,不料被她叫住,道:“你这个背事(不懂事)娃儿,也不想想,今天煮红苕稀饭,主要是让大人吃了去赶场……”听了妈妈的话,我满含委曲的把碗里的红苕挑了几砣出去,自己只留了两砣,以解馋嘴。

度过“荒月”后进入麦收季节,迎来生活的黄金时期。由于我们乡土质因素所致,种小麦是强项,一般说来,只要不遭遇冬旱、虫袭等大的自然灾害,都会有一个好收成。因此,开始收小麦时生活也有了较大改善,结束了干白罗卜叶煮稀饭的日子。这时,虽然我们乡的生活好了些,但家住山区的亲戚却到了度日如年的“生死关头”——因为许多山区种不出小麦,只有稻谷,他们的“荒月”一般要延迟到八九月分收割稻谷时才能结束。为了度过“荒月”,亲戚就担起罗筐来家借小麦,条件是待到稻谷收割时再按借的小麦多少对等还给。

记得一年麦收季节,刚把麦子收回家,还没晒干,有三个亲戚就挑着罗筐来了,说他们家里硬是快“揭不开锅盖”(意即无米下锅)了。我的妈妈听后,十分同情地说,只要你不嫌麦子还没干,就拿去吧。这三个亲戚楞腾都不打一个,十分高兴地把自己的罗筐装满,踏上了回家的路。

草 帽

说起草帽,今天城里的年轻人也许还有点陌生,但对乡下人来说,早已司空见惯。尽管我离开故乡四十余年,但对于草帽的记忙仍刻骨铭心。

为了让城市里的年轻人了解什么是草帽,这里作一个简略介绍:通俗的说就是用麦子杆编织、形式圆盘的帽子,农民们外出干活,用以戴在头上遮阳挡雨。

我在农村时,一顶草帽就值四五角钱。虽不算贵,但对我来说却成了奢侈品。由于我勤快、吃苦,小小年纪就担起了拾粪、捡柴等为家减轻负担的劳动,自然就与草帽有了联系,不时戴着我家大人的草冒外出干活,却没有一顶草帽属于自己。

一个夏天,特别热,气温高达三四十度。由于太阳大得像火烤,气温高得似蒸笼,我光着头出去捡粪、拾柴和干力所能及的农活,常晒得皮肤发烫,头上冒气。一天,一个伯妈十分同情地问我:“安娃(我的小名),这大的太阳,为什么不戴草帽?”

我说:“家里没有!”

伯妈看我可怜,生了同情之心,说:“来,我给你5角钱,去买……”

我接过伯妈手里五个一角的硬币,转身跑到乡公所(乡政府的百货站)买回一顶虽然质量粗糙、但却适用的草帽。从此那个夏天我出门劳动时,无论是捡柴还是拾粪,都戴着它,避免了中暑的发生。

搭 铺

什么是搭铺呢?我的家乡把自己家没铺睡到别人家过夜,叫做搭铺。自我记事起,我就长期与婆婆、妈妈睡一个铺。由于铺窄,冬天挤到热火,但到了夏天就恼火了。那时农村不但没有电风扇,就是莆扇也十分难得。三人睡在一张床上,常热得半晚到外面地坝摊上竹席,纳凉过夜。这虽凉爽,但也带来了许多麻烦,既要想法驱散蚊虫,又要防身体受潮患风湿病。当然,那个时候多是只顾眼前凉爽,能解决当务之急就行。

一位远房伯妈知道我家床铺紧的事后,同情地对我说:“安娃,夏天你可以到我家来与清平睡一个铺。”伯妈说的清平,就是他的独生儿子,年龄与我差不多,他是一个人睡一张铺。随后,我到了她家搭铺,与清平共睡一床。

伯妈的家与我的家相隔不过二千米,中间是一条小道连接,而又穿梭于竹林、树林之中。每当夏季来临,吃罢晚饭,做完家务事后,我便独自一人穿过那条竹林小道,去到伯妈家,然后与她们一道,在她家的地坝中安放好一条板登,坐在一起摆龙门阵,聊家长里短,说自己看到的趣闻轶事,大约十时过,就到铺上扯伸脚杆,睡一个安稳觉,第二天早上醒后,再回到家中。

搭铺是我从14岁那年夏天开始,一直到我16岁那年夏天离开家乡到重庆工作时才结出。在这段日子里,我与清平成了最好的小伙伴。

捡 粪

捡粪是我童年生活的一部分。这一切也许对今天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事,甚至对这样的名词也难以理解。那时,农村物资十分匮乏,尤其是什么都要计划,就连种庄稼所需的肥料也是如此。正因为肥料缺乏,生产队就发动小娃儿到处捡粪,代替化肥,去肥庄稼。为了响应号召,我也成为小娃儿捡粪者中的一员。

每有闲时,我就提着竹篾编织的撖箕,手拿竹刮,去荒山野岭寻找,或跟在猪狗等畜生的后面,等待着惊喜的到来。不过使人沮丧的事情是,由于捡粪的人多,往往跑了好半天,也难有一个收获,常是提着空撖箕出去,又空着回来。

当然捡粪的时间久了,也悟出了一些经验。每到十冬腊月杀过年猪之时,按政府规定全乡的生猪宰杀必需到乡政府所在地,否则就将受到处罚。正是这一规定,乡政府生猪宰杀点常是忙得不可开交,从早上七八点到下午四五点钟,也宰杀不完。为此,许多人便在早上四五点钟就牵着大肥猪直往宰杀点赶,争取排在前面,早杀早回。

乡里有个习俗,凡是即将被宰杀的猪,临“刑”前必须吃饱,说是不让它成饿死鬼。为了捡到更多的粪,头天晚上就必须了解到生产队有那些人家第二天要杀猪,同时做好准备到时同往。在我的记忆里,这时多是满载而归。

捡 柴

由于我的家乡是平坝,树木较少,能够供烧火煮饭的木柴几乎没有,因此做饭多是烧炭。然而我家特殊,每到冬天,八十多岁的婆婆离不开柴火取暖,就得想方设法解决缺柴的问题。自然这又落到了我的身上,几乎是风起之时,都要背着背篓,手拿竹拔,到竹林或柑树林捡拾被风吹落的叶子,和一些自然老死和干枯的枝杈和别人吃了丢下的柑庶壳,拿回去吹干收藏起,备发火和冬天煮饭后给婆婆取暖之用。

在我的印象里,捡柴的最好时节是秋天,因为秋天之时,树木和竹子都要换叶,风一吹,片片黄叶落满四处,要不了半小时,就能捡到一大背篓。一天午饭过后,秋风乍起,刮得尘土飞扬,妈妈说,安娃你快出去捡柴,保证能有好收获。我嗯了一声后,就背起背篓、拿起竹拔向一个个竹林走去。没想到更有比我还早的捡柴人先我一步,捡到了不少的竹叶和树叶,装了满满一大背篓。

我看这里捡柴无望,便到了另一处,还好,那里满地都是落叶,仿佛专门等待着我去捡拾。我趁着还没有人来捡拾之前,使出全身力气。片刻工夫,就背着满满一背篓的竹叶树叶,回到家里。婆婆对我说:“安娃捡了这么多的柴,到了冬天,我烘笼火(每年冬天我婆婆都要有用烘笼火取暖)有着落了……”

割 草

由于我的家乡人多地少,土地显得十分珍贵,农民们为了种好农作物,争取有一个好的收成,几乎是把土地里的草斩尽杀绝,一旦发现小草出地,就会立即拔掉,绝不会让它们生存、蔓延,为的就是不让它抢占庄稼的生存之地和争吃粮食(肥料)。

土地里的草全拔了,庄稼也长好了,然而矛盾也来了——猪、牛所需吃的青草(那时的猪、牛没现在吃得好,多是以青草和洗碗水为生)那儿去找?为了解决猪、牛的生存问题,生产队号召妇女和儿童到数十里的外乡去割草,按所割多少,换记工分。记得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我十三四岁时,就常跟随村里的妇女一道,到县城附近的农村割草,既为家里挣得了一些工分,也解决了生产队所养的猪牛伙食。

一个春季的一天,天刚麻麻亮,妈妈叫我起床,说是吃了早饭与大人一道,去县城附近的农村割草。我匆匆吃罢早饭后,妈妈拿出一个烤好的麦面馍馍,放在我的衣袋里,扎呼莫弄脏了,到了中午饿了吃。随后我带着这干粮,就与割草的妇女上路了。

县城距我们乡约有近二十公里,渡过嘉陵江后,要翻越几座不大不小、不高不矮的小山坡,才能到达,所需时间约两个小时左右。我们一行六七人的割草队伍,有说有笑,好半天,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在县城,我们把割草的地点选择在县医院后面的那一片油菜地里,因为这油菜地有医院的一些排泄物滋养,不但油菜长得茂盛,而且青草也十分鲜嫩、肥厚。看到眼前的茂盛青草,大家的心一阵惊喜相信今天定有一个很好的收获。

接着,我们放好背篓,弓着身,钻进油菜地,右手握着镰刀,左手捏住青草头,缓缓向前移动,大把大把的青草就胜利在“握”。大概一小时,几乎都割了满满一大背篓,有的背篓还成了“帽儿头”。随后在油菜地边找块空地,一边歇息一边美美地吃着带去的干粮,为返回蓄积力量

在歇足气、吃饱肚子之后,大家又背着几十上百斤重的收获,像骆驼一样喘着粗气,跋涉在回家的山路。

赶 场

儿时赶场,至今让我记忆犹新,联想到的就是背白菜、罗卜、炒花生等到县城去卖的事儿,并将卖得的钱用来换取油盐柴米。

不过最使我难忘的是,赶场卖花生相信出身农村、如今五六十岁以上的人也许还没忘记改革开放前诸如花生、叶烟等农作物都是统购统销的那一段历史。为了让年轻读者对统购统销有个了解,这里作一个简略介绍:意思是花生、烟叶等农作物这些都得由国家统一安排销售,农民个人不得随意到街上去卖,否则就是违法,一旦发现被捉,轻则全部没收,重则交司法机关处理,搞不好定个投机倒把罪,判几年刑坐牢也是常有的事。

尽管如此,但人贫穷到了极至,铤而走险也在所不辞。记得在我十一岁后,每到农历的八九月间,在收了花生、完成了上交国家任务后,我们家与几乎所有的农民一样,把花生用沙炒干(俗称炒花生),拿到县城一些建筑工地去卖,换些零花钱。

由于那时的市管会(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简称,相似于现在的城管)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县城内外到处转,一旦发现有人卖花生,就开始追击,捉到后将其没收。然而卖花生的人也自有办法,常与市管会的人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

一天,我随大人一道,去县城卖花生,在与市管会的人玩过猫捉老鼠后,将背去的20斤花生,以八分钱一两(那时大家都穷,一般都是买一二两)卖出,到中午时,全部买完,随后带着既愉快又疲惫的心情,回到家。[1]

作者简介

林克于,曾用笔名阿林、小河、野草、代笔,男,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