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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文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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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68年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绝味食品董事长 |
个人简历
戴文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无个人照片)
戴文军通过四家公司实现控制权,绝味食品130多人的股权激励、
绝味食品与周黑鸭、煌上煌并称卤制界“BAT”,于2017年3月在A股上市,市值高达200亿元,创始人身价超过50亿元。 加盟门店控制 人为与发行人签订加盟合同的个人,共有3762人,其中开设1家门店的... 【注:“股权道”上一篇关于周黑鸭的文章里写绝味食品的市值有误,在此更正】
虽然绝味食品的利润不如周黑鸭,但其营业额和店铺数量位居行业第一,2017年营业收入达32.74亿元,店铺数量超过7000家,接近周黑鸭的10倍。
绝味食品的实际控制人为戴文军,在公司上市前持有共34.03%的股份,控制绝味食品67.92%的股份,上市后控制公司59.3%的股份。
为上市而生的公司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 12 月 17 日成立,一成立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能看出公司成立时已确立上市目标。 【注: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较严格,机构要求更完善,如果不打算上市一般公司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而不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绝味食品成由6 位股东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3000 万元,6位股东的股份比例为:戴文军55%、陈更18%、罗鲲9%、李启朋9%、张高飞4.5%、叶伟4.5%。 采用加盟制的绝味食品发展迅速,于2011年受到资本的关注,获得了复星、九鼎等4家机构的融资,获得融资也意味着被推着加快上市进度。 但国内IPO在2012年11月开始暂停,直到一年多后的2013年12月才重启。
绝味食品在2014年9月第一次申请上市,但未有实质性进展。
2015年7月—11月,国内IPO在又一次暂停。 直到2016年6月,绝味食品再次申请上市,终于于2017年3月获准上市。
而同一行业的周黑鸭,因融资合同签了限期上市条款,等不及国内排队IPO,被迫改道香港上市。(详见“股权道”之前写的周黑鸭的文章) “股权道”竹子花了三天时间,翻了绝味食品三份长达400-500页的上市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并通过各种渠道搜索、查询法院判决书及其他资料,均未看到有融资合同有限制条款,不确定绝味食品的融资合同是否存在限制条款。
股权激励和融资
2011 年 1-2月 ,戴文军共成立四家员工持股平台,于2011年3月用于员工、供应商、加盟商等的股权激励。 平台二,成为绝味食品第二大股东的长沙汇功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戴文军、8名公司高管、1位戴文军的朋友。 平台三,成为绝味食品第四大股东的长沙成广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戴文军和中层管理人员、供应商、加盟商、戴文军的朋友同学共49人。 平台四,成为绝味食品第五大股东的长沙富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戴文军和中层管理人员、供应商、戴文军的同学朋友共44人。 另有30位自然人同一时间成为绝味食品的直接股东,前10名自然人股东均不是公司员工(其中的一位由他人代持股的陈水清,曾是复星集团副总裁,已被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赌罪),后20位股东信息未披露,不清楚是否公司员工。
至此,绝味食品的部分员工、供应商、加盟商,戴文军的朋友、同学、亲威,部分员工的家属、朋友的家属、应供商的家属,及另30位自然人等成为绝味食品的原始股东,有机会参与分享公司上市红利。
在2011年3月,上述三家持股平台和30位自然人股东,用高于 2010年净资产的2元/股的价格认购绝味食品增发的股份。 而在同一个月内,复星集团、九鼎投资等四家机构投资入股的价格为13元/股,该认购价格由增资各方根据对公司前景判断协商后确定。 同一个月内前后两轮股份增发,公司的估计翻了6.5倍,曾被证监会问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上述两次增资中入股的定价依据,两次入股时间相近而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利益输送的情况。 “股权道”未查到绝味食品对该问询的回复,不清楚具体内情。 但从上述资料可看到,绝味食品对员工和相关方的股权激励力度是很大的,超过130人从中受益。
戴文军对公司的控制权
在绝味食品成立之初,只有六位股东,分别是:戴文军55%、陈更18%、罗鲲9%、李启朋9%、张高飞4.5%、叶伟4.5%。
在2011年3月进行股权激励和融资之时,六位创始股东将在绝味食品的股份转让给平台一的公司:湖南聚成投资有限公司。
至此,六人原在绝味食品的股份平移到平台一公司,而戴文军持有平台一公司54.95%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另外的三家持股平台中,平台二的长沙汇功投资有限公司,戴文军持股66.55%,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平台三和平台四的长沙成广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富博投资有限公司,戴文军持股比例为:16.11%和14.6%,不是控股股东。
戴文军与平台三和平台四两家公司的合计持有 60%以上股权其他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实现对该两家公司的控制。
通过这样的设计,戴文军控制了四家平台公司。
在绝味食品上市前,戴文军间接持有绝味食品共34.03%的股份,通过四家持股平台控制绝味食品67.92%的股份。
其实,有比戴文军控制绝味食品更便利的方式,可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可看之前“股权道”发过的马云控制蚂蚁金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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