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扈蒙(約915年~約986年),字日用,幽州安次(今屬廊坊市)人,出生於五代時期一個世宦家庭,曾祖洋,曾任涿州別駕。祖智周,曾任盧龍軍節度推官。父曾,曾任內園使。

  • 後晉天福年間(936年~942年),中進士。
  • 後周廣順年間(951年~953年),扈蒙跟隨歸德軍節度使趙暉,出任掌書記。
  • 周世宗即位後召扈蒙入朝,任他為右拾遺、直史館、知制誥。當時從弟扈載為翰林學士,兄弟並掌內外製,號「二扈」。
  • 宋朝建立後,扈蒙入仕,深得太祖重用,由中書舍人升為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重要顧問,負責起草機要文書。
  • 此後至辭世,除兩次貶官外任,扈蒙大部分時間在朝中,主要進行於修史輯書、刊定典章禮儀制度,為宋初文化建設作出重要貢獻。

資料來源[1]

基本信息

                  本   名         扈蒙                  出生時間          915年
                  所處時代          五代→北宋                  去世時間         986年  
                  出生地          幽州安次(河北省安次縣)                  追   贈         右僕射  

熱點:扈氏名人:五代末、宋初聲名顯赫的文化巨匠——安次扈蒙、扈載

人物生平

扈蒙年輕時會寫文章,後晉天福年間,考中進士,到後漢任..縣主簿。趙思綰叛亂,朝廷派遣郭從義征討。郡縣官吏都穿短促軍服,扈蒙穿着肥大的儒服,舉止舒緩,從義感到很驚訝。轉運使李谷對從義說:「扈蒙是文學名流,不熟悉公事。」於是不再追問。後周廣順年間,跟從歸德軍節度趙暉任掌書記,召入朝任右拾遺、直史館、知制誥。扈蒙的叔伯兄弟扈載當時任翰林學士,兄弟二人掌握朝廷內外製令,當時號稱「二扈」。

宋朝初期,由中書舍人升任翰林學士,因向同年仇華請託私事違法,被貶為太子左贊善大夫,漸漸升職任左補闕,掌管大名集市徵稅。乾德六年(968),重新任知制誥,充任史館修撰。開寶年間,受詔與李穆等人同修《五代史》,審定《古今本草》。開寶五年,連續主持貢舉。開寶七年,扈蒙上書說:「以前唐文宗每次召見大臣商量政事,一定命令起居郎、起居舍人拿着筆在殿側站着,記載時政,所以《文宗實錄》較為詳備。到後唐明宗時,也命令端明殿學士及樞密直學士輪流修撰每日政事,送給史官。近來這些措施都被廢除了,每季雖然有內殿日記,樞密院錄送史館,但是所記不過臣下對見辭謝之類而已。帝王的語言和行動,都未寫進去。原因是宰相擔心泄露,傳播有誤,史官疏遠,哪裡能知道。希望從今以後凡是裁製之事、優恤之言,發自內心,可寫進書簡的,都委託宰相及參知政事每月輪流主持抄錄,以備史館撰集。」朝廷採納了,就以參知政事盧多遜主管這件事。

開寶九年正月,皇帝在乾元殿接受朝拜,各地降王在旁列隊,聲明大備。扈蒙呈上《聖功頌》,備述太祖接受禪位、統一天下的功勞,言辭誇麗,有詔令褒獎他。被盧多遜忌恨,調出京城任知江陵府。

太宗繼皇帝位,召扈蒙入朝授任中書舍人,不久重任翰林學士。與李日方一起同修《太祖實錄》。太平興國四年(979),他跟從太宗征伐太原回朝,轉任戶部侍郎,加任承旨。

雍熙三年(986),扈蒙染上疾病,以工部尚書銜退休。不久,去世。終年七十二歲。追贈右僕射。

人物評價

扈蒙為人沉重厚道,不談別人的是非,喜歡佛教經典,不喜殺人,縉紳士大夫們稱他是善人。

扈蒙有愛笑的毛病,即使在皇上面前也禁不住。

文學成就

扈蒙述很多,有《鰲山集》二十卷流行於世。曾次述歷代有國廢興治亂之跡為《運源賦》,十分詳盡。偶游相國寺,見院內綠竹修美可愛,即題《碧鮮賦》於壁上,廣為傳誦。

《全唐詩》收其《芳草》一詩為:

人特貢獻

建隆二年(961年),扈蒙撰成《周世宗實錄》四十卷。該書今佚,曾為後來五代史的修撰奠定了豐富史料的基礎。為及時總結五代統治的經驗教訓,開寶六年(973)四月,宋太祖詔令編修梁、唐、晉、漢、周五代史,以參知政事薛居正監修,扈蒙是主要撰修者之一。次年閏十月,一百五十卷的《五代史》修撰完畢。這就是今天我們所稱的《舊五代史》。由於扈蒙等大多親歷過五代的歷史,見聞較近,因而該書保存了比較豐富的原始資料。後來此書被為二十四史之一。[1]

宋初統治者進行了幾項大型文化工程。《太平廣記》《太平御覽》《文苑英華》《冊府元龜》被《四庫全書總目》稱為「宋朝四大書」,由於扈蒙知識淵博,早年又以文學知名,親被詔命領銜組織和參加了前三部大書的主要纂輯工作。《太平廣記》《太平御覽》的纂輯工作自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三月開始,至太平興國八年十二月成書,歷時六年余。太平興國七年九月,當此二書篡輯工作接近尾聲之時,扈蒙又被任與李昉共同領銜纂輯《文苑英華》,至雍熙三年(986年)十二月成書,歷時四年余。[1]

宋初的許多典章禮儀制度多由張昭竇儀、扈蒙等人制定。而「自張昭、竇儀卒,朝廷諮訪典故,草立儀法,皆(扈)蒙專焉」(《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十五)。由此可見,扈蒙在建立宋代典章禮儀制度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1]


史書記載

  • 《宋史·卷二百六十九·列傳第二十八》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