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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四川省自貢市傳統技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古稱「蜀纈」,流傳於巴蜀之間,盛產於四川西南自貢轄區。通過其圖案和獨特的工藝,表達了上千年的歷史文化,以古代傳統工藝為基礎,經歷代民間工匠不斷探索和總結,整理出絞、縫、扎、捆、撮、疊、縛、夾等數十種扎染手法,形成一套獨特的製作技藝。自貢扎染最早採用純棉製作,發展至今棉、麻、絲、緞等各類純天然織物和皮革均可製作。
2008年6月7日,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項目編號為Ⅷ-26。
目錄
歷史淵源
自貢扎染技藝,起源於公元前221年的秦漢時期,在唐朝扎染較為興盛。據記載,唐代進入宮廷的高級織物就有四川的蜀纈。
宋朝時期,為抑制侈靡、提倡素,朝廷曾下令禁止扎染工藝的生產及使用。隨後兵荒馬亂局面的出現,扎染工藝便日趨衰落,而後僅在山區、鄉間以作坊形式殘存下來,幾乎到了藝盡人絕的地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挽救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相關部門制定了繼承發展的政策,使得瀕臨藝絕的扎染工藝得到挽救和恢復。
20世紀50年代初期,通過歷代扎染藝人的研究和探索,形成更為精細的整套工藝流程,使得自貢扎染這朵一息尚存的傳統奇葩,重得甘露、傳承至今。
工藝特徵
手法具有地方特色
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染色從單色的簡單浸染演變成複色的多次浸染,製成的扎染品色彩斑斕,扎痕耐久,紋樣從中心向四周呈輻射狀分布,顯示出奇異的藝術效果。自貢扎染以針代筆,扎纈染色,使幾何圖案及包括人物、動物、花鳥、書法[1]等在內的寫意圖案若隱若現地呈顯在扎染品上,手法出神入化,具有地方特色。
永無重複的藝術品
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通過多次絞扎,使圖案變化朦朧多變,圖案精巧、線條清晰,使扎染作品成為偶然效果強烈、絢麗多彩,永無重複的藝術品。
把自貢扎染作為燈面
把自貢扎染作為燈面的首創,是自貢工藝美術廠民間扎染藝師的一次探索。採用國中濃墨重彩的手法,既有工筆畫的細膩,又有寫意畫的瀟灑,光感強,遠看活象實體,近看耐人尋味。它的色澤濃淡分明,毫不含混,艷麗多彩,有的燈上用了七、八種顏色,而且色調和諧自如,給經以美的享受。
工藝流程
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描述為:畫刷圖案、絞扎、浸泡、染布、蒸煮、曬乾、拆線、固色、漂洗、熨燙平整等步驟。
具體地說,就是在白棉布準備好後,用紙版或薄塑料版,在上面畫出圖案,用打孔工具沿圖案輪廓打出順序的小點,再在布上刷漿糊,布上便印上了紋樣輪廓線,方便用針串線時有據可依,也可根據點狀的輪廓線決定針步。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古老的自貢扎染在民間流傳至今,是自貢人對文化生活追求的歷史見證,蘊含着中華民族特有的審美思維和文化意識,也體現了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自貢扎染還具有獨特的藝術價值。
傳承狀況
隨着社會的變遷,紡織印花的機械化生產得到普及,大大衝擊了手工印染行業。在此情況下,自貢扎染技藝逐漸失去生存和發展空間,藝人大量減少,生產實踐陷於停滯,已處於瀕危狀態,如不及時加以搶救,勢必迅速走向消亡。
傳承人
張曉平,女,漢族,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承項目為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申報地區為四川省自貢市。
保護措施
2019年11月12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自貢市扎染工藝有限公司獲得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扎染技藝(自貢扎染技藝)項目保護單位自貢市扎染工藝有限公司評估合格。
社會影響
重要活動
1986年的自貢燈會上,具有濃厚民間特色的自貢扎染技藝第一次步入燈展。在這屆燈會上,別開生面地出現了十個扎染燈,有表現以「恐龍之鄉」為特色的劍龍、蛇頸龍等以「龍」為題材的燈,有表現民間傳統題材的銀錠燈、連環燈、阿福燈、葫蘆燈、雙魚燈、松鼠燈、月亮燈、象燈、方勝燈等。
2017年11月27日,「匠心扎染藝術生活」自貢扎染作品展在自貢市藝術展廳開展,共展出自貢扎染精品作品130餘幅。自貢扎染大師張宇仲的作品《飛龍在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2]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張曉平的作品《絲路》《千年鹽都自流井》《龍騰九天》等作品首次公開展出。
參考文獻
- ↑ 五種書法特點及其他,簡書,2020-03-23
- ↑ 列舉18項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國人值得珍藏!,搜狐,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