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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刺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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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刺史部''',为[[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而设置,其行政长官称之为扬州刺史,属汉代十三刺史部。由于古称淮南为[[扬州市|扬州]],后来范围扩大到长江以南。辖区相当于今安徽省[[淮河]]以南、[[江苏省]][[长江]]以南部分,上海市及[[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全部,[[湖北省]]、[[河南省]]一部分地区。 ==名称由来== “扬州”一词出现始于春秋以后,大体指淮河、长江、东海之间的大片区域。[[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著书立说,把禹时的九州冠以称谓,扬州即其一。《[[尚书]]·[[禹贡]]》载:“淮、海惟扬州。”《[[尔雅]]·释地》:“江南曰扬州。”《[[周礼]]·职方》:“东南曰扬州。”《[[释名]]》云:“扬州多水,水波扬也。其地北据淮,东距海。”《[[吕氏春秋]]》曰:“扬州,越也。” [[东汉]]时,扬州刺史部的治所在历阳县(今安徽省[[和县]])。 东汉末年,扬州实际上被分成了两部分:初平四年(193年)[[袁术]]攻杀刺史陈温攻占淮南,势力深入江南地区。[[曹操]]把持汉朝中央后,于建安二年(197年)率军讨打败淮南的袁术,于建安四年(199年)任命严象为扬州刺史。建安五年(200年),孙策所属的[[庐江]]太守李述攻杀严象。当时曹操正专注于于官渡之战中,无力抽身,任命刘馥为刺史,以稳定江淮地区,州治寿春(今安徽省寿县)和合肥(今安徽合肥西北)。建安十三年(208年),刘馥逝世,曹操命温恢继任。 扬州长江以南地区则在江东孙氏[[政权]](后来[[三国]]之一的吴国)的统治之下。治所先后在吴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京口(今江苏省[[镇江市]])及建业(今江苏省[[南京市]])。直到[[曹魏]]、孙吴先后建国,扬州便正式分为两部分。 [[Category:629 中國方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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