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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
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又称帕氏指数,是1874年德国学者帕煦(Paasche)所提出的一种指数计算方法。它是在计算一组项目的综合指数时,把作为权数的变量固定在报告期。
简介
①“基期”的对称。统计中计算指数、发展速度等动态指标时,与基期(年)对比以取得相对指标的计算时期(年份)。如以1995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数字与1990年的数字对比以计算“八五”期间的发展速度时,1995年即为报告期。②生产经营活动或一般工作实际完成后作出总结所包括的时期。其资料可用以与前期对比,也可与计划期(如下一年度)对比。报告期和基期构成一对相对的概念。基期是一开始的时候。一个作为基准的时期。一个股,上市第一日10元,这个就是基期股价。 然后一年后的某日,你写东西,要统计了他一下,他20元了,20就是他的报告期股价。之后这个股怎样涨涨到40也无关系了。报告期的股价就是20。
评价
帕氏指数因以报告期变量值为权数,不能消除权数变动对指数的影响,因而不同时期的指数缺乏可比性。但帕氏指数可以同时反映出价格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具有比较明确的经济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常采用帕氏公式计算价格、成本等质量指数。帕氏数量指数由于包含了价格的变动,意味着是按调整后的价格来测定物量的综合变动,这本身就不符合计算物量指数的目的,因此帕氏数量指数在实际应用的较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