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抱厦,建筑术语,清以前叫“龟头屋”,是指在原建筑之前或之后接建出来的小房子。在主建筑之一侧突出1间(或3间),由两个歇山顶(宋称九脊殿)丁字相交,插入部分叫抱厦。十字相交的 叫十字脊。(如河北正定隆兴寺摩尼殿)[1]
不同时代叫法
隋唐:原来在隋唐时期,建筑组合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主建筑的四面都可接建,在左右侧的称“挟屋”,在前后的称“对垒”,局部向前后突出的称“龟头屋”。据说龟头屋在两宋曾经风行一时,宋人游记中常有“龟首四出”的描述,特别是应用于黄鹤楼、滕王阁等大型风景建筑,以及宋代名画《蓬壶仙侣图》中也可以见到。 清代:去北京的大观园的怡红院一看就知道,怡红院中宝玉住的房子是五间的上房,在其前檐接建出三间的小卷棚,这就是"抱厦"的一种,如果"抱厦"建在正房的北侧,就是"倒座抱厦".如果在正房或厢房的两侧接建出小房子,这就叫"耳房",象正房长出两个小耳朵. 抱厦为一种建筑模式,围绕厅堂、正屋后面的房屋。 明代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下》:“修至公堂东房、抱厦、公会堂、东天沟、门楼、厨、厕房十四间。”《红楼梦》第七回:“却将 迎春 、 探春 、 惜春 三人移到 王夫人 这边房后三间抱厦内居住。”《负曝闲谈》第二七回:“只见奏事处对过有三间抱厦,窗欞上糊的纸已经破得不像样子了。”可作会客或书房用的叫“抱厦厅”。《红楼梦》第三回:“由后廊往西,出了角门,是一条南北甬路,南边是倒座三间小小抱厦厅,北边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
基本解释
顾名思义,在形式上如同搂抱着正屋、厅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