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狗頭賣羊肉(王禮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掛狗頭賣羊肉》是中國當代作家王禮民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掛狗頭賣羊肉
讀者朋友看了這個題目也許會說:「你狗肉吃多了,還是燒酒喝多了?只聽說過'掛羊頭賣狗肉』,沒聽說過'掛狗頭賣羊肉』的。應該是'掛羊頭賣狗肉』好不好?」
然而譴責且慢。您說的「掛羊頭賣狗肉」沒有錯,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成語或叫俗語。那意思是說,「明明外面掛着的是羊頭,打着賣羊肉的幌子,賣的卻是狗肉。」以此用來比喻不法商人以假亂真、以次充好或名不副實,昧着良心賺黑心錢。有時也比喻說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心口不一的虛假行為。
「掛羊頭賣狗肉」最早在《晏子春秋 內篇雜下》中是這樣的說的,「君使服之於內,而禁之於外,猶如縣(懸)牛首於門而賣馬脯於內(集市)也。」後來不知怎的就變成了「掛羊頭賣狗肉」了。至於是如何演變的,不屬於本文談論的重點,咱們暫且不去進一步探討,下文再說。
據說我國吃狗肉有4,5千年的歷史。狗最初和牛馬豬羊雞同為人飼養的家畜家禽,稱之為「六畜」,後來逐漸分工明確:豬羊雞用來宰殺之食;牛馬用作耕田之用;狗則用來護門守院。如此一來,狗便成了人們的家庭成員,親密朋友,再吃就不好了,於是乎,吃狗肉便會受到人們的譴責,甚至不再合理合法。這樣一來,想吃狗肉似乎就不大好辦。不過,沒有關係,自古以來,沒有能難住不法奸商的地方。暗箱操作、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你有政策我有對策,於是,有不法商人導演的「掛羊頭賣狗肉」的劇目就正式上演了。
這是我的推演,沒有史料依據,如果錯了,還請「掛羊頭賣狗肉」戲劇導演的後裔子孫們見諒。
時代在不斷地前行,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用現在的話說就是要「與時俱進」。總之,反正不知道是到了大漢王朝還是大唐帝國,吃狗肉得到了合法化,吃狗肉還成了一種享受。尤其是吃着狗肉再喝點小酒,忘卻世間煩惱,如同置身世外的神仙般的日子,於是吃狗肉的人就更加漸次多起來。
話說時間過得飛快,轉眼間到了公元一千九百九十七年的冬季,那時,我在某礦建學校當校長。
一天晚上,接到學校後勤打來的電話,叫我到學校來一下。我不敢怠慢,擔心有什麼事情發生。結果去了一看,幾位男老師正在忙着什麼。從烤火爐上的一隻鐵桶里散發出一股濃濃的肉香。
我問:「這是在幹嘛呀?」
一位說:「唐師傅下鄉有朋友送給他一條宰殺好的狗腿,他老伴不叫他在家裡煮,拿來在這煮呢。特請您校長大人一塊分享。」
他們還拿來了大蒜和白酒。於是那天晚上我們就做了一回「狗肉朋友」。
他們說,狗肉是熱性,暖胃,但要吃蒜。那是我第一次吃狗肉,雖然覺得很香,但還是覺得有些異味,不敢多吃。
20多年過去了,雖然常常回憶起那時和同事以及一幫「狗肉朋友」友好相處的日子,但狗肉卻再也沒有吃過。
歷史上喜歡吃狗肉的人絕非草民百姓,單就大家熟悉的公眾人物都舉不勝舉,甚至還有一國之君。這個人就是大漢王朝的開國皇帝——漢高祖劉邦。
劉邦早年在家鄉當亭長時,家境卻不怎麼好, 可他卻非常愛吃狗肉。那時當地人樊噲在沛縣縣城開的一家狗肉館子很是出名,生意火爆,劉邦就常常來此大快朵頤。可是由於當時沒多少錢, 他吃完狗肉只能賒賬。那樊噲也是豪爽之人,也不計較, 一來二去就成了狗肉朋友。後來劉邦舉事,樊噲成為馬前卒為大漢建立建立了不朽之功。此為後話。
據說,大明王朝「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也是非常地愛吃狗肉。可惜沒見他留下吃狗肉的詩文,不能不說是一件憾事。
再據說,宋代詩詞大家蘇東坡原本在徐州任太守時曾經批評過當地官吏吃狗肉,可後來連他自己也沒能抵禦住狗肉的誘惑,反而經常吃起了狗肉,可見狗肉是多麼的具有魅力。
狗肉雖屬美味佳肴,但自古以來「狗肉上不了席面」卻成為一種共識。究其原因或許就是,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人們不願在大庭廣眾之下、眾目睽睽之中來吃,只有私人小聚,打槍的不要,悄悄地進行。不僅吃狗肉,還拿它的皮做成的沒有反正的「狗皮襪子」,當然也要穿在不顯眼的部位。好像沒有聽說做成狗皮大衣的。這種儘量不刺激自己和他人的做法其實是人們一種「虛偽」的表現。既然愛狗,就不僅不吃狗肉、不穿沒有反正的「狗皮襪子」,不要鋪狗皮褥子,還應該像有些人學習,將狗視為親人供養,為其養老送終才是,終不該讓某些寵物狗成為「喪家的乏走狗」和流浪狗。這是另一個話題,就此打住。
還是回到原來的話題。
為什麼會「掛羊頭賣狗肉」,我思來想去,大概有兩個原因。
一是遇到了政策的限制,不許吃狗肉,當然也就不能公開買賣狗肉,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二,狗肉比羊肉便宜,拿狗肉充當羊肉,矇騙顧客賺黑心錢。
我就遭遇過類似的一件事,受了一次騙。
有一年春節前某廣場舉辦春節商品展銷會,我看到滷好的醬牛肉價格不貴,就買了幾塊真空包裝的回去。可到家一吃,不似牛肉味道,而是發酸的馬肉的味道。果然商家是「縣(懸)牛首於門而賣馬脯於內也。」
現在真正「掛着羊頭賣狗肉」的恐怕是見不到了,不是說有些人的心變好了,而是 現在的狗肉價格遠比羊肉貴得多,誰還會幹這種賠錢的傻事。俗話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就回到了文章的話題:到了「掛狗頭賣羊肉」的時候了。您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然而,不論是「掛羊頭賣狗肉」,還是「掛狗頭賣羊肉」,都屬假冒偽劣的非法經營,破壞正當的經營秩序,理應受到打擊和懲罰。儘管如此,在各種經營中,類似的情況依然存在,屢禁不絕。
有打着保健的旗號行騙老人的、有打着健康保險行騙參保人的、有以高額利率行騙存款人的、有以小恩小惠騙取老人購買保健物品的,花樣種種,不一而足,多的舉不勝舉,索性不再舉例。不信你隨便問個人去,有哪一位沒遇過「掛羊頭賣狗肉」,抑或「掛狗頭賣羊肉」的騙局?
嗨,打假任務任重道遠。「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願我們的社會、我們的行業處處海晏清明,百姓安居樂業。[1]
作者簡介
王禮民 ,籍貫山東菏澤,新中國同齡人,省直機關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