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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头乡 |
中文名 :排头乡 所属地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
排头乡,隶属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地处湘潭县南部,东与锦石乡接壤,南与花石镇隔涓水相望,西与分水乡、湘乡市梅桥镇毗邻,北与乌石镇交界, 行政区域面积128.88平方千米。 明代时期,属湘潭县九十九都;1995年4月,撤区并乡,并入留田、严冲、黄荆坪乡,改建排头乡。 截至2018年末,排头乡户籍人口为60825人。 截至2020年6月,排头乡辖18个行政村, 乡人民政府驻同心村。 2011年,排头乡财政总收入3344万元,比上年增长31%。人均财政收入522元,比上年增长31%。农民人均纯收入7725元。 2018年,排头乡有工业企业26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5个。 [1]
位置境域
排头乡地处湘潭县南部,东与锦石乡接壤,南与花石镇隔涓水相望,西与分水乡、湘乡市梅桥镇毗邻,北与乌石镇交界, 行政区域面积128.8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排头乡境内地形为低山丘,高山坡,平地混合型,自西南至东南山脉较少,呈开阔平坦形,西北至东北,东西山脉连绵,最高点隐山,海拔437米,最低点回龙桥,海拔110米。
水文
排头乡境内属涓水河水系,涓水从晓南流注,经留田、排头流入锦石乡再注入涓水河,全长11.25千米。
自然资源
排头乡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石膏、磷、锰,主要分布在毫光村、严塘村和鳌洲村一带,蕴藏量十分丰富。耕地面积6万亩。
人口
2011年末,排头乡总人口63774人,其中城镇人口1914人,城镇化率3.0%。另有流动人口8473人。总人口中,男性32913人,占51.6%;女性30861人,占48.4%;14岁以下9138人,占14.3%,15—64岁47698人,占74.8%;65岁以上6938人,占10.9%。人口全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为12.17‰,死亡率5.95‰,人口自然增长率6.2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89人。 2017年末,排头乡常住人口为57646人。 截至2018年末,排头乡户籍人口为60825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排头乡财政总收入3344万元,比上年增长31%。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56万元,增值税301万元,企业所得税33万元。人均财政收入522元,比上年增长31%。农民人均纯收入7725元。 2018年,排头乡有工业企业26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5个。
农业
2011年,排头乡完成农业总产值4亿元。 排头乡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5.18万吨,人均810千克。主要经济作物为湘莲。2011年,湘莲种植面积3880亩,产量620吨,主要品种有寸三莲、太空莲等。 排头乡畜牧业以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出栏17.4万头,其中瘦肉型猪10.1万头,年末存栏7.1万头;羊饲养量1万只,年末存栏0.5万只;家禽年饲养量34.1万羽。 2011年,排头乡造林1580亩,其中荒山造林150亩,人工植苗300亩,封山育林350亩,补植补造630亩,油茶低改15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21.5万株,林木覆盖率48.4%,活立木蓄积量18.1万立方米。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1127亩,产量890.6吨。 2011年,排头乡水库、山塘养鱼12000亩,出售鲜鱼219.5万千克,渔业总产值1317万元。
工业
排头乡以机械制造、湘莲加工为主。2011年,工业生产总值141927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6518万元,比上年增长30%。全乡共有企业19家,其中规模企业3家,职工1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