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班[ dā bān ]
謂藝人參加戲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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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江湖藝人參加某一班社演出,作為其中的成員,叫做「搭班」。「搭班」只能在相約成俗的「散班」、「成班」季節進行,即在夏、秋兩季及春節前後(約為農曆的四月、八月、臘月或夏至、秋分及冬至前後)進行。「跳槽」(欲另搭班)的藝人必須在原班社「散班」之前徵得領班長(或箱主)的同意,於「散班」時離社。硬行
「跳槽」,必將受到江湖上班規 (習慣法)的懲罰。
「搭班」一般為口頭「合同」,按照江湖慣例,講明「身價」(工資)和戲碼及在班時限。一經入班必守班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