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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简称抚,古称临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下辖的地级市,全市总面积18,798平方公里,人口399.28万,市人民政府驻临川区。位于江西省东部。市境北临鹰潭市、上饶市、南昌市,西接宜春市、吉安市,南毗赣州市,东靠福建省三明市、南平市。地处武夷山脉西麓,南东西三面环山,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南部为雩山,中部为丘陵和河谷盆地,北部为鄱阳湖平原南缘。抚河自南往北纵贯全境,与黎滩河、宜黄河、崇仁河等汇合后注入鄱阳湖。[1]
抚州是江右古郡,孕育出王安石、汤显祖、曾巩等名人。 抚州是国务院确定的海峡西岸经济区20个城市之一,是江西省第一个纳入国家战略区域性发展规划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及原中央苏区重要城市之一。
建制沿革
秦代属九江郡。汉改九江郡为豫章郡。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建南城县。东汉永元八年(96年),分南城置临汝县,县治设在今抚州市,属豫章郡。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建临川郡,郡治设在临汝县。两晋、南朝相沿。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取安抚之意置抚州,抚州从此定名。
唐朝属江南西道。宋代分为抚州置建昌军,属江南西路。元朝改为抚州路、建昌路,另置南丰州,同属江西行中书省。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改抚州路为临川府,不久易名抚州府。明洪武初,仍设抚州府、建昌府,南丰降州为县,属建昌府,均隶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东道。清代仍称抚州府、建昌府,属南抚建道。
民国三年(1914年),全省划四道分领八十一个县,原抚州府、建昌府境内各县隶属豫章道。民国15年(1916年)废道,各县直隶省政府。民国21年(1932年)划全省为十三个行政区时,原抚州、建昌两府各县分属第五、七、八、十一行政区。
1949年组建抚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临川市(今抚州市临川区)。1950年,改抚州分区为抚州区。1952年,更名为抚州专区。1967年,改名为抚州地区。1968年,复称抚州专区。1971年,再度改为抚州地区。
2000年10月,撤销抚州地区,设立地级抚州市,原县级临川市改为抚州市临川区。
地理
全境地貌概括为 “七山半水两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地处北纬26°29′~28°30′、东经115°35′~117°18′之间。东邻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泰宁县、南平市光泽县、邵武市,南接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宁都县,西连吉安市永丰县、新干县和宜春市的丰城市,北毗鹰潭市的贵溪市、余干县和南昌市进贤县。
參考文獻
- ↑ 江西撫州最發達的四個縣區,每日頭條,2017-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