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书画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教育书画协会,是2014年5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益民间团体[1]。
主要职能
配合政府和学校,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学校艺术教育的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组织、联络全国教育系统书法、绘画界的专家和相关人士,深入研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其他相关社会人群中开展书画艺术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广泛开展书画艺术教育的教学、研究、示范、交流与推广活动;努力促进我国学校书画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书画传统艺术。
组织章程
教育书画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文名称:教育书画协会;英文名称:EducationCalligraphyandPaintingAssociation(缩写ECPA)
第二条协会性质
教育书画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益民间团体。成员由全国教育系统从事书法、绘画艺术教育的专家、工作者、管理者及从事书画教学研究的单位,本着“自愿、义务”的原则共同组成。本协会是以在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其他相关社会人群中传承、弘扬中国书画艺术,促进我国书画艺术教育事业繁荣发展为目标的非营利性文化社团[2]。
第三条协会宗旨
教育书画协会的宗旨是:配合政府和学校,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学校艺术教育的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组织、联络全国教育系统书法、绘画界的专家和相关人士,深入研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其他相关社会人群中开展书画艺术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广泛开展书画艺术教育的教学、研究、示范、交流与推广活动;努力促进我国学校书画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书画传统艺术。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本协会活动接受教育部和民政部的业务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地址在北京。
视频
教育书画协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人民日报:要善待、善用、善管民间公益团体,搜狐,2011-10-10
- ↑ 什么是非盈利性组织?,中国会计网,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