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比兴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文心雕龙·比兴》是《文心雕龙》的第三十六篇,专论比、兴两种表现方法。赋、比、兴是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重要传统。对于赋,刘勰在《诠赋》篇已结合对辞赋的论述讲到一些。本篇只讲比、兴,除二者关系较为密切外,也说明刘勰认为在艺术方法上,比、兴两法更值得探讨和总结。对比、兴的理解,历来分歧甚大。刘勰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这些意见对比、兴传统方法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原文
《诗》文宏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
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义取其贞,无疑于夷禽;德贵其别,不嫌于鸷鸟;明而未融,故发注而后见也。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者也。故金锡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螟蛉以类教诲,蜩螗以写号呼,浣衣以拟心忧,席卷以方志固:凡斯切象,皆比义也。至如“麻衣如雪”,“两骖如舞”,若斯之类,皆比类者也。楚襄信谗,而三闾忠烈,依《诗》制《骚》,讽兼“比”、“兴”。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于是赋颂先鸣,故比体云构,纷纭杂遝,倍旧章矣。
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宋玉《高唐》云∶“纤条悲鸣,声似竽籁”,此比声之类也;枚乘《菟园》云∶“焱焱纷纷,若尘埃之间白云”,此则比貌之类也;贾生《鵩赋》云∶“祸之与福,何异纠纆”,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箫》云∶“优柔温润,如慈父之畜子也”,此以声比心者也;马融《长笛》云∶“繁缛络绎,范蔡之说也”,此以响比辩者也;张衡《南都》云∶“起郑舞,茧曳绪”,此以容比物者也。若斯之类,辞赋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至于扬班之伦,曹刘以下,图状山川,影写云物,莫不织综比义,以敷其华,惊听回视,资此效绩。又安仁《萤赋》云“流金在沙”,季鹰《杂诗》云“青条若总翠”,皆其义者也。故比类虽繁,以切至为贵,若刻鹄类鹜,则无所取焉。
赞曰∶
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
拟容取心,断辞必敢。攒杂咏歌,如川之澹。
译文
(一)《诗经》里边的作品,体大思精;其中包含着风、赋、比、兴、雅、颂六项。在毛亨作《诗训诂传》时,特别提出“兴”来;岂不是因为《诗经》兼用赋、比、兴三种方法,“赋”乃直陈,“比”为明喻,而“兴”却隐约难懂吗?所以,“比”是比附事理的,而“兴”是引起情感的。比附事理的,要按照双方相同处来说明事物;引起情感的,要依据事物微妙处来寄托意义。由于引起情感,所以“兴”才能成立;由于比附事理,所以“比”才能产生。用比的方法,是作者因内心的积愤而有所指斥;用“兴”的方法,是作者以委婉譬喻来寄托讽刺。为了适应不同场合的不同意义,所以《诗经》作者的情志就有两种表现方法。
(二)试看用“兴”来寄托讽喻,常常是婉转而善于表达;表面上说的是小事,但譬喻的意义却很广泛。例如《诗经》中的《周南·关雎》所说的雎鸠是雌雄有别的鸟,所以用作引起周王后妃的“兴”;《召南·鹊巢》所说的鸤鸠有贞静专一的品德,所以用作引起诸侯的夫人的“兴”。既然有取于贞静,那就不在乎是否平凡的飞禽;同样,既然取其雌雄有别,自然不管是否健猛的鸟。这些诗句虽然明确,但表达得不够明显,所以还有待于注解来发挥。至于“比”是什么呢?那是描写事物来比附某种意义,用鲜明的形貌来说明事理。例如《诗经》中的《卫风·淇奥》以金和锡来比喻美德,《大雅·卷阿》以名贵的玉器来比喻贤人,《小雅·小宛》以蜂育螟蛉来比喻教养后辈,《大雅·荡》以蝉叫比喻酒后喧哗,《邶风·柏舟》以衣服未洗来比喻心情忧郁,又以心非床席可卷来比喻立志不变:这些相切合的形象,就是“比”的方法。还有《曹风·蜉蝣》说,“麻衣洁白如雪”;《郑风·大叔于田》说,“驾在车两旁的马,走起来像舞蹈一般”:这些也都是“比”一类的。后来楚顷襄王听信坏人的挑拨,屈原却忠君爱国,他继承《诗经》的优良传统而写作《离骚》,其中讽刺是兼用“比”、“兴”两种方法的。汉代文风虽盛,但作家们却卑躬屈节,所以《诗经》讽刺的传统中断,而“兴”的表现方法也就不存在了。这时赋和颂很兴盛,“比”的运用风起云涌,越来越多,和过去的法则不一样了。
(三)“比”的方法,在譬喻上没有一定:或者比声音,或者比形貌,或者比心情,或者比事物。宋玉《高唐赋》说:“风吹细枝,发出悲声,好像吹竽似的。”这是比声音的例子。枚乘《菟园赋》说:“众鸟飞得极快,好像白云中几点尘埃。”这是比形貌的例子。贾谊《鵩鸟赋》说:“灾祸和幸福的互相联系,同绳索绞在一起有什么区别?”这是以事物比道理的例子。王褒《洞箫赋》说:“箫声柔婉润泽,好像慈父抚育儿子似的。”这是以声音比心情的例子。马融《长笛赋》说:“音节繁多而连续,好像范雎、蔡泽的游说。”这是以声音比辩论的例子。张衡《南都赋》说:“开始了郑国的舞蹈,好像剥茧抽丝似的。”这是以事物比舞姿的例子。诸如此类,辞赋里很多。作者天天用“比”的方法,久而久之就忘记了“兴”;他们习惯于次要的,而抛弃了主要的,所以作品便不及周代。至于扬雄、班固诸人,以及曹植、刘桢以后的作家们,描写山水云霞,无不运用“比”的方法来施展文采;其所以能写得动人,主要依靠这种方法取得成功。又如潘岳《萤火赋》说:“萤光好像沙中金粒似地闪烁。”张翰《杂诗》说:“青枝好像聚集着翠鸟的羽毛。”这也是“比”的方法。这类例子虽多,总以十分切合为佳。如果把天鹅刻划成家鸭,那就没有什么可取的了。
(四)总之,《诗经》的作者运用“比”、“兴”方法,是对事物进行了全面观察。作者的思想和比拟的事物,虽像胡越两地相距极远,但应使它们像肝胆一样紧密结合。比拟事物的外貌,要摄取其精神实质,这是写作中必须努力争取的。把形形色色的事物写进诗篇,就汇合成滔滔奔流的春水。[1]
作者简介
刘勰(约公元465——520),字彦和,生活于南北朝时期的南朝梁代,中国历史上的文学理论家、文学批评家。汉族,生于京口(今镇江),祖籍山东莒县(今山东省莒县)东莞镇大沈庄(大沈刘庄)。他曾官县令、步兵校尉、宫中通事舍人,颇有清名。晚年在山东莒县浮来山创办(北)定林寺。刘勰虽任多种官职,但其名不以官显,却以文彰,一部《文心雕龙》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和文学批评史上的地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