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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受天宫,是位于台湾云林县斗六市庄敬路的一座妈祖庙。其前身为落于火车站前太平路头圆环旁的妈祖庙,创建于清康熙晚年(1720年前后),为斗六街最早的妈祖庙,与永福寺合称“街头妈祖间,街尾观音亭。”日治时期的1937年(或1938年)被日本人强制拆除,1977年始于现址重建。[1]
历史
圆环前旧庙
斗六妈祖庙创建于清康熙末年,原址位于今斗六圆环云林县水利会,为斗六街最早的妈祖庙。乾隆元年(1736年),皇帝御赐重修受天宫,并列入官祀。赐题匾“敕建受天宫”,并钦点相国寺监院玄明法师住持宫务。乾隆十八年(1753年)于右侧创建一所龙门书院,由于龙门书院兴建,斗六门文士辈出,自乾隆二十五年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的百馀年间,孕育了不少文科功名。
姚公禄位碑位于北门受天宫内,高二尺许,宽一尺馀,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六月立碑。倪赞元所著《云林采访册》中记载姚鸿谓:“居官廉明,安良除暴,尝虑差役过多,借端勒索,为之裁派差名,减轻差费,凡有益于地方之事,莫不认真整顿,以期成效,若夫倡修庙宇,捐建庙桥粱善事,犹其馀事,士民爱之,奉公禄位于受天宫。”(现位于受天宫三楼功德祠内。)
除了供俸县丞姚鸿禄位之外,还是每年北港妈祖出巡莅境的代表庙宇。 (斗六堡/风俗/岁时)二月二日,商贾各备牲醴祀福神,曰做牙;农家尤重,取古春祈之义。 每岁于是月,斗六街众迎南北港天上圣母,供俸受天宫,焚香者不绝于道; 十馀日,乃迎神赴别堡 )可见当时受天宫于斗六门之香火鼎盛。
道光二十八年( 1848年 ),因受天宫建庙已超过百年,地方乡绅沈长盛倡捐监修受天宫。
日治期间的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农历二月二十九日,嘉义发生罕见大地震。庙宇经历天灾以及下已如风中残烛。地方仕绅吴贯世、吴盛金招募捐资三千元重修(当时公务人员薪水月俸为27元)。
日治后期实施皇民化政策。昭和十二年(1937年),日本政府禁止台湾一切汉系民间宗教,强加日本神道信仰;日人惟恐受天宫香火鼎盛而存民族意识,在隔年予以拆毁,寺庙财产全数充公;以升天祭为由将神像予以烧毁,庙中神像大多难逃一劫。姚公禄位神牌以及石刻禄位捐典香田记事碑,均遭劫而下落不名,龙门书院亦遭池鱼之殃。信徒急议将六尊迎请蔽避,并将红契(受天宫建庙沿革)、田契(约三十公顷)、地契、资产等分成六分,委托妈祖会、角头会主藏匿,才得已流传至今。
斗六龙门书院
乾隆十八年(1753年),于县城北的受天宫内,创建了一所“龙门书院” (受天宫遗址在今日斗六市圆环所在地。庙建于康熙末年,乾隆元年御赐国库重修,列入官祀,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日本在台湾强制执行“皇民化”运动,励行通俗“信仰的寺庙神升天政策时,遭劫而被拆毁,(龙门书院亦受池鱼之殃)。
书院建地一分二釐九毫七丝(约380坪)之广,分两进南向,前进祀朱子文公,梓潼帝君,关圣帝君,后堂驷制字仓先圣,书院拥有学田十甲五分六釐,全是地方士绅捐献,据传书院的倡建,是居于林内的名宦奉政大夫大学士郑萃俳等发起的,代动了地方读书尚礼风气,因此文风荟萃,私塾更是遍及各庄。
由于龙门书院兴建,斗六门文士辈出,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的百馀年间,产生了不少文科功名,晋翰林书院侍讲学士的有郑天球(郑萃俳之子),中进文进士官至吏部主政的有张觐光,中试文举人的有吴兆亨等七人,乡试文秀才上榜的多达三十一人,竟占云林秀才数的半数,足见斗六门书香风气之盛。
新庙重建
民国60年(1971年)招募成立圣母会,志在重建日治时期被废之受天宫。
民国62年(1973年)于庄敬路重建斗六受天宫,庙身土地由先贤叶碧东先生发愿捐献,建筑工程浩大,悉赖十方各界捐献,花费二十年时间形成庙貌。前殿五门雄伟绣面,前庭宽阔泥土平坦铺盖,正殿庄严乃主祀圣驾之宝座,上楼巍巍普陀岩,观音佛祖坐中堂,善才良女侍立两傍。兴建工程到此已是完工告竣,宫宇巍峨,庄严富丽,信徒参拜络绎不绝。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2]。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斗六市 受天宫:街头妈祖间,街尾观音亭》,台湾妈祖联谊会网站. [2015-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