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为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定额。
2、参与编制公路交通发展规划,编报并实施年度公路养护计划和预算;具体管理公路养护[1]专项资金。
3、负责全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口岸、边防公路和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养护和质量管理,以及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管理;负责公路大中修项目、路网结构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培育、规范、完善、管理全区公路养护市场。
6、负责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运营与管理;根据交通运输厅授权,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公路管理系统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获得荣誉
2005年10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一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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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赴宁开展业务调研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一行三人到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开展业务调研。双方召开座谈会,就养护工程计价依据编制、造价审查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对今后如何加强公路工程造价[2]管理工作交换了意见。
近年来,我区公路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在全国率先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三项地方标准,及时填补了我区公路养护预算计价依据的空白,为规范我区农村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预算的编制,促进我区公路养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 ↑ 关于公路养护的技术和意义,搜狐,2022-03-08
- ↑ 工程造价是什么??一篇文章告诉你!!,搜狐,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