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西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方西屏 |
方西屏,男,汉族,安徽淮南市委原书记,1958年10月出生于南京。
1982年8月入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8月方西屏因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2015年1月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被立案侦查,2015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5年10月被提起公诉。
基本内容
姓 名:方西屏
民 族:汉
出生日期:1958年10月
毕业院校:复旦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
国 籍:中国
职 业:中共淮南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76.02——1978.10,长丰县下塘公社下放知青;
1978.10——1982.09,安徽农学院农学系农经专业学习;
1982.09——1985.08,安徽省定远县八一乡团委书记、乡长、七里塘乡党委书记;
1985.08——1987.03,安徽省定远县委办公室主任;
1987.03——1988.01,共青团安徽省定远县委书记;
1988.01——1989.07,安徽省土地管理局地政科科长;
1989.07——1991.10,安徽省土地管理局地政地籍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1.10——1995.11,安徽省土地管理局资源站站长(副处级);
1995.11——1996.11,安徽省土地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1996.11——1998.04,中共安徽省舒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8.04——1998.07,中共安徽省舒城县委书记、县长;
1998.07——2000.03,中共安徽省舒城县委书记;
2000.03——2003.04,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04——2005.02,中共安徽省六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5.02——2005.04,中共安徽省六安市委副书记;
2005.04——2006.02,中共安徽省六安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6.02——2006.03,中共安徽省池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03——2011.04,中共安徽省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4——2013.02,安徽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02——2014.08,中共安徽省淮南市委书记。
人物违纪
接受调查
2014年8月,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淮南市委书记方西屏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立案侦查
2015年1月6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方西屏(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批准逮捕
2015年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方西屏(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双开处分
方西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包养情妇;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方西屏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安徽省委决定给予方西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提起公诉
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淮南市委原书记方西屏(正厅级)提起公诉。
参考文献
- ↑ 安徽淮南原市委书记方西屏受审,搜狐网,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