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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刘济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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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刘济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刘济,字汝楫,腾骧卫人。正德六年进士。由庶吉士授吏科给事中。世宗即位,再迁工科左给事中。嘉靖改元,进刑科都给事中。故事,厂卫有所逮,必取原奏情事送刑科签发驾帖。千户白寿赍帖至,济索原奏,寿不与,济亦不肯签发。都督刘晖以奸党论戍,有诏复官。甘肃总兵官李隆嗾乱军杀巡抚许铭,逮入都,营免赴鞫。济皆力陈不可,帝从其言。晖夺职,隆受讯伏辜。定国公徐光祚规占民田,嗾滦州民讦前永平知府郭九皋。太监芮景贤主之,缇骑逮讯。济请并治光祚,章下所司。给事中刘最以劾中官崔文调外任,景贤复劾其违禁,与御史黄国用皆逮下诏狱,戍最而谪国用。

法司争不得,济言:“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如最等小过耳,罗织于告密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旨从内降,大臣初不与知,为圣政累非浅。且李洪、陈宣罪至杀人,降级而已。王钦兄弟党奸乱政,谪戍而已。以最等视之,奚啻天渊,而罪顾一律,何以示天下?”帝怒,夺济俸一月。后父陈万言奴何玺殴人死,帝命释之。济执奏曰:“万言纵奴杀人,得免为幸,乃并释玺等,是法不行于戚畹奴也。”济在谏垣久,言论侃侃,多与权幸相枝柱,直声甚震,帝滋不能堪。“大礼”议起,廷臣争者多得罪。济疏救编修邹守益、给事中邓继曾、御史马明衡,不听。既而遮诸朝臣于金水桥,伏哭左顺门,受杖阙廷。越十二日再杖,谪戍辽东。十六年,卒于戍所。隆庆初复官,赠太常少卿。 (节选自《明史·刘济传》)

译文

刘济,字汝楫,腾骧卫人。正德六年考中进士。由庶吉士授任吏科给事中。世宗即位,又升迁工科左给事中。嘉靖元年,进升刑科都给事中。按旧例,厂卫逮捕了人,一定要取原奏情况送刑科签发驾帖。千户白寿携带帖驾到刑科,刘济索要原奏,白寿不给,刘济也不肯签发。都督刘晖因奸党判处戍边,皇帝下诏恢复他的官职。甘肃总兵官李隆唆使乱军杀死巡抚许铭,逮入都城,经营救免于审讯。刘济都极力陈述不行,皇帝听从了他的话。刘晖削职,李隆受审认罪。定国公徐光祚谋划占据民田,怂恿滦州百姓揭发前永平知府郭九皋。太监芮景贤主办此案,缇骑逮捕审讯。

刘济请求一并惩治徐光祚,奏章下发给主管部门。给事中刘最因弹劾宦官崔文调京外任职,芮景贤又弹劾他违反禁令,与御史黄国用都被逮捕投入钦犯监狱,判刘最戍守而黄国用贬谪。法司争辩没有效果,刘济进言:“国家设置三个法司,专门管理刑法狱讼,有的主管判断是非,有的主管平反冤狱。有权力的大臣不能以个人恩怨评定事情的是非,天子不能以个人爱恶决定刑罚的轻重。自从锦衣镇抚官专门管理钦犯监狱,法司几乎成为虚设。如刘最等不过小错而已,可是告密的人罗织罪名,在钦犯监狱中枉法制造罪名陷害他们,圣旨从内宫发出,大臣最初并不知道,圣明政治受牵累不浅。况且李洪、陈宣罪名大到杀人,不过降级而已。王钦兄弟勾结奸党扰乱朝政,也只是贬谪戍边而已。用刘最等人和他们比较,何止天渊之别,可判罪却一样,怎么向天下人明示?”皇帝发怒,扣发刘济薪俸一个月。皇后之父陈万言的奴仆何玺打人致死,皇帝下令释放他。

刘济执意上奏说:“陈万言纵容奴隶杀人,得以免罪是很幸运的。却一并释放何玺等,这样,是法律不能施用于外戚的奴仆。”刘济在谏官官署时间久,言论刚直,多与权贵宠幸相抵触,正直的声誉很高,皇帝逐渐不能忍受。“大礼”争议兴起,廷臣争辩的人多获罪。刘济上疏救助编修邹守益、给事中邓继曾、御史马明衡,皇上不听从。不久刘济在金水桥阻拦众朝臣,在左顺门伏跪痛哭,在朝廷上受到杖责。过了十二天又受杖责,因罪被罚戍守辽东。嘉靖十六年,刘济死在戍守之地。隆庆初年恢复官职,追赠太常少卿。[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