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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孙居相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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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孙居相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孙居相,字伯辅,沁水人。万历二十年进士。除恩县知县。征授南京御史。负气敢言。尝疏陈时政,谓:“今内自宰执外至郡守县令无一人得尽其职政事日废天变人怨纵珠玉金宝亘地弥天何救危乱”帝不省。诚意伯刘世延屡犯重辟,废为庶人,锢原籍。不奉诏,久居南京,益不法。居相疏发其奸,并及南京勋臣子弟暴横状。税使杨荣激变云南,守太和山中官黄勋嗾道士殴辱知府,居相皆极论其罪。

时中外多缺官,居相兼摄七差,事皆办治。大学士沈一贯数被人言,居相力诋其奸贪植党,一贯乃去,居相亦夺禄一年。连遭内外艰。服阕,起官,出巡漕运,还发汤宾尹、韩敬科场事。廷议当褫官,其党为营护,旨下法司覆勘。居相复发敬通贿状,敬遂不振。居相再疏劾尚书赵焕,焕引退。及郑继之代焕,复以私意出宋槃、潘之祥于外,居相亦据法力争。当是时,朋党势成,言路不肖者率附吏部,以驱除异己,势张甚。居相挺身与抗,气不少沮。至四十五年,以年例出居相江西参政,引疾不就。 天启改元,起光禄少卿。改太仆,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四年春,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冬,魏忠贤盗柄,复引疾归。

崇祯元年,起户部右侍郎,寻改吏部,进左侍郎,以户部尚书总督仓场。转漕多雇民舟,民惫甚,以居相言获苏。高平知县乔淳贪虐,为给事中杨时化所劾,坐赃二万有奇。淳家京师,乞移法司覆讯。时化方忧居,通书居相,报书有“国事日非,邪氛益恶”语,为侦事者所得,闻于朝。帝大怒,下居相狱,谪戍边。七年,卒于戍所。 (节选自《明史·孙居相传》)

译文

孙居相,字伯辅,沁水人。万历二十年中进士。授予恩县知县的官职。又被征召授予南京御史。他凭借意气,敢于发表言论。曾经上疏发表对时政的看法,说:“当今朝廷,在内从宰相开始,外地到郡守县令,没有一个人能尽心职守。政事日渐废弃,天怒人怨,即使送给我堆满天地的金银珠宝,对于拯救国家的危难又有什么用呢?”皇帝不省察。诚意伯刘世延多次犯重罪,贬为庶人,监禁于原籍。他不奉诏,长期待在南京,更加无法无天,不遵守法令。孙居相上疏揭发他的罪行,以及南京功勋子弟们暴虐蛮横的情况。税使杨荣在云南叛乱,守太和山的官员黄勋唆使道士殴打辱骂知府,孙居相都极力揭发他们的罪过。

当时朝廷内外空缺很多官员,孙居相一人身兼七职,事事皆办。大学士沈一贯多次被人议论,孙居相极力揭发他贪赃枉法、结党营私的罪行,沈一贯才离职,孙居相也被夺去了一年的俸禄。接连遭受父母亲去世。守丧完毕后,再次被起用,外放担任漕运官,回京后揭发汤宾尹、韩敬在科场考试作弊的事情。朝廷当场判定应当剥夺他们二人的官职,但是他们的同党多方营救,圣旨最后下令交给法律部门重新审讯。孙居相又揭发韩敬收受贿赂的事,韩敬于是不再起用。孙居相两次上疏弹劾尚书赵焕,赵焕引咎退职。等到郑继之代替赵焕担任尚书,他又因为个人心意放宋槃、潘之祥到外地做官,孙居相据法力争。当时,朋党势力强大,谏官不正派的大都依附于吏部,来驱除异己力量,势力非常嚣张。孙居相挺身而出与他们对抗,志气没有一点点沮丧。到了四十五年,按照旧例,孙居相出京担任江西参政,他声称身体患病没有就任。

天启元年,他被起用为光禄少卿。改任太仆,提拔为右佥都御史,任陕西巡抚。四年春,朝廷下诏授予他兵部右侍郎。这年冬,魏忠贤夺取政权,孙居相又称病辞职回到老家。

崇祯元年,他被起用为户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吏部,升为左侍郎,凭借户部尚书总督仓场。漕运大多雇佣百姓的船只,百姓深感疲惫,因孙居相的建议,百姓的状况得以缓解。高平知县乔淳贪婪暴虐,被给事中杨时化所弹劾,因贪污赃款二万多两而获罪。乔淳家住京师祈求将自己交给法律部门重新审讯。杨时化正居家服丧,通信给孙居相,孙居相的回信中有“国家政治越来越差,邪恶的气氛更加猖狂”的言论,被监察官得知,报告给朝廷。皇帝大怒,将孙居相下到监狱,贬谪他去戍守边防。崇祯七年,他死在了戍守任上。 [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