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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左光斗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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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左光斗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左光斗,字遗直,桐城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除中书舍人。选授御史,巡视中城。捕治吏部豪恶吏,获假印七十余,假官一百余人,辇下震悚,出理屯田,因条上三因十四议,诏悉允行,水利大兴,北人始知艺稻,邹元标尝曰:“三十年前,都人不知稻草何物,今所在皆稻,种水田利也,”阉人刘朝称东宫令旨,索戚畹废庄,光斗不启封还之,曰:“尺土皆殿下有,今日安敢私受。”阉人愤而去,杨涟劾魏忠贤,光斗与其谋,又与攀龙共发崔呈秀赃私,忠贤暨其党咸怒。及忠贤逐南星攀龙大中次将及涟光斗光斗愤甚草奏劾忠贤及魏广微三十二斩罪拟十一月二日上之先遣妻子南还 忠贤诇知,先二日假会推事与涟俱削籍。群小恨不已,复构文言狱,入光斗名,遣使往逮。

父老子弟拥马首号哭,声震原野,缇骑亦为雪涕。至则下诏狱酷讯。许显纯诬以受杨镐、熊廷弼贿,涟等初不承,已而恐以不承为酷刑所毙,冀下法司,得少缓死为后图。诸人俱自诬服,光斗坐赃二万。忠贤乃矫旨,仍令显纯五日一追比,不下法司,诸人始悔失计。容城孙奇逢者,节侠士也,与定兴鹿正以光斗有德于畿辅,倡议醵金,诸生争应之。得金数千,谋代输,缓其狱,而光斗与涟已同日为狱卒所毙,时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光斗既死,赃犹未竟。忠贤令抚按严追,系其群从十四人。长兄光霁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应秋犹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诸人家族尽破。忠贤既诛,赠光斗右都御史,录其一子。已,再赠太子少保。福王时,追谥忠毅。 (节选自《明史•左光斗传》)

译文

左斗光,字遗直,桐城人。万历三十五考中进士。后来升为中书舍人。被选拔授予御使,负责巡视京城。其间收捕处理了吏部的一些凶悍作恶的官吏,收缴假印七十多枚,假官一百多人,整个京城都为之震动惊悚。出京管理屯田,于是分条上疏共陈述三因十四条建议,皇上下诏全部应允施行,因而水利大兴,北方人开始懂得种植水稻,邹元标曾经说:“三十年前,京都人不知道稻草为何物,如今所处的地方都是水稻,这是种植水田的好处啊!”阉人刘朝称东宫有旨,索要供外戚聚居的土地。光斗没有将意旨拆封并还给刘朝,说:“天下每一尺土地都归殿下所有,今日怎敢私自授予。”阉人愤然离开。

杨涟弹劾魏忠贤,左光斗和他一起谋划,又和高攀龙一起揭发崔呈秀贪赃。魏中贤和他的党羽都对他非常怨恨。等魏忠贤驱逐了赵南星、高攀龙、魏大中以后,接着将驱逐杨涟、左光斗。左光斗很气愤,草拟奏疏,弹劾魏忠贤和魏广徽有三十二条当斩罪,准备十一月二日奏上,预先将妻子儿女遣还原籍。魏忠贤侦知,提前两天将他和杨涟二人一起免职。奸邪小人还不解恨,又制造汪文言案,将左光斗的名字挂上,派差役前往逮治。父老乡亲抱着马头号哭,声震原野,差役也为之流泪。到京后,左光斗被关入诏狱,严刑拷问。许显纯诬蔑他们收受杨镐和熊廷弼的贿赂,杨涟等人起初不承认,后来害怕不承认就会被严刑拷打而死,希望被送往掌司法刑狱的官署,能够稍微延缓死期好为以后澄清真相进行谋划。于是他们都承认了那些莫须有的罪名。

左光斗也虚担了收受贿银二万两的罪名。魏忠贤于是假借圣旨,仍命许显纯每过五天就追赃拷打一次,不交给法司,杨涟等人这才后悔自己失算了。容城人孙奇逢,是一个节义侠气之士,和定兴人鹿正一起,认为光斗为官时对京城所管辖地区的人民有恩德,倡议为他们凑齐钱款,人们争相响应。共捐得数千两银子,商量要代他们缴纳罚金,来缓解他们的讼事,但左光斗已经与杨涟在同一天被狱卒杀害,当时是天启五年(1625)七月二十六日,左光斗享年五十一岁。左光斗死后,赃物追查还未结束。魏忠贤命令抚按严厉追缴,拘捕光斗同族兄弟子侄十四人。长兄左光霁因被牵连治罪而死,母亲因哭泣儿子悲伤而死。都御史周应秋还认为主管官员追查不力,上疏催促他们力办,因此最终使左光斗家破人亡。魏忠贤被杀后,朝廷追赐左光斗为右都御使,录用了他的一个儿子。福王时,追加谥号为“忠毅”。[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