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張邦奇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明史·張邦奇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原文
張邦奇,字常甫,鄞人。年十五作《易解》及《釋國語》。登弘治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出為湖廣提學副使。下教曰:「學不孔、顏,行不曾、閔,雖文如雄、褒,吾且斥之。」在任三四年,諸生競勸。時世宗方為興世子,獻皇遣就試。乃特設兩案,己居北而使世子居南。文成,送入學。世宗由此知邦奇。嘉靖初提學四川以親老乞歸久之桂萼掌銓去留天下提學官起邦奇福建。未幾,選外僚入坊局,改右庶子,遷南京祭酒。以身為教,學規整肅。就遷吏部侍郎。丁外艱歸。
帝嘗奉太后謁天壽諸陵,語及擇相。太后曰:「先皇嘗言提學張邦奇器識,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帝憬然曰:「尚未用也。」服闋,即召為吏部右侍郎,掌部事。推轂善類,人不可干以私。銓部升除,多受教政府,邦奇獨否,大學士李時銜之。郭勛家人犯法,舁重賄請寬,邦奇不從。帝欲即授邦奇尚書,為兩人沮止。尋改掌翰林院事,充日講官,加太子賓客,改掌詹事府。九載考績,晉禮部尚書。以母老欲便養,乃改南京吏部。復改兵部,參贊機務。帝猶念邦奇,時與嚴嵩語及之。嵩曰:「邦奇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帝信其言,遂不召。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一。贈太子太保,諡文定。 .
邦奇之學以程、朱為宗.與王守仁友善,而語每不合。躬修力踐,跬步必謹。晝之所為,夕必書於冊。性篤孝,以養親故,屢起輒退。其母后邦奇卒,壽至百歲。邦奇事寡嫂如事母。所著《學庸傳》、《五經說》及文集,粹然一出於正。 (選自《明史.列傳第八十九》,有刪節)
譯文
張邦奇,字常甫,鄞縣人。十五歲時創作《易解》和《釋國語》。考中弘治末年的進士,改任庶吉士,擔任檢討史官。出京擔任湖廣提學副使。對底下的人教誨道:「學習方面不像孔子、顏回,行為方面不像曾參、閔損,即使文章寫得像楊雄、左思,我也要斥責他。」任職三四年,諸位學生競相勤勉。當時世宗剛剛被推舉為太子,獻皇派遣他去考試。於是特別設置了兩張書桌,自己坐在北面,讓太子坐在南面。文章完成後,送太子入學。世宗因此知曉邦奇。嘉靖初年,擔任四川提學,以孝順父母的理由請求回家。久而久之,桂萼掌管選拔官吏,任免天下提學官,起用邦奇到福建任職。不久,選調外官進入坊局,張邦奇被改任右庶子,擔任南京祭酒。以身作則,學堂規矩齊整恭敬。升遷為吏部侍郎。遭遇父親去世,回家守喪。
皇帝曾經侍奉太后拜謁天壽山諸位先帝陵寢,交談間說到選擇宰相的事。太后說:「先帝曾說提學張邦奇器量學識非凡,日後可以任命為宰相,這個人現在在哪裡呢?皇帝幡然醒悟,說:「還沒有任用呢。」張邦奇守喪期滿,就被徵召為吏部右侍郎,掌管吏部事務。推薦賢才,別人不可以為了私利去求取。銓部升職和任命官員,大多聽命於宰府,唯獨邦奇沒有,大學士李時對他懷恨在心。郭勛的家人觸犯法律,郭勛帶着豐厚的財物請求寬恕,邦奇沒有同意。皇帝想要立即任命邦奇為尚書,被這兩人阻止。不久改任掌管翰林院事,任職日講官,加封太子賓客,改任掌管詹事府。九年考核官員的政績,被晉升為禮部尚書。因為母親年老想要便於奉養,於是改任南京吏部。又改任兵部,參贊機務。皇帝尚且懷念邦奇,時常跟嚴嵩談及邦奇。嚴嵩說:「邦奇生性非常孝順,母親年老,不願意來北方。」皇帝相信嚴嵩的話,於是沒有召見邦奇。二十三年去世,享年六十一歲。被追贈為太子太保,諡號文定。
邦奇的學問以程朱理學為宗。尊敬王守仁,友好相處,但是言談間多有不合。親身修行力求實踐,步步謹慎。白天所做的事,晚上必定寫在本子上。生性非常孝順,因為孝養父母的緣故,多次起用後就辭官。邦奇的母親在邦奇死之後才去世,壽命達到百歲。邦奇對待寡嫂像對待母親一樣。所創作的《學庸傳》、《五經說》和文集,這些著作的純粹都是出自於正道。[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