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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杨选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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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杨选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杨选,字以公,章丘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迁易州兵备副使。俺答围大同右卫,巡抚朱笈被逮,超拜选右佥都御史代之。与侍郎江东、总兵官张承勋解其围。忧归,再起,仍故职。

四十年擢总督蓟辽副都御史。条上封疆极弊十五事,多从其请,以居庸岔道却敌功,进兵部右侍郎。

明年五月,古北口守将遣哨卒出塞,朵颜卫掠其四人。部长通汉叩关索赏,副总兵胡镇执之。并缚其党十余人。通汉子惧,拥所执哨卒至墙下,请易其父。通汉者,辛爱妻义父也。选欲以牵制辛爱,要其子入质,乃遣还父。自是诸子迭为质,半岁而代。选驰疏以闻,自诩方略。选及巡抚徐绅等俱受赏。

十月丁卯,辛爱与把都儿等大举自墙子岭、磨刀峪溃墙入犯,京师戒严。帝大惊,谕阁臣徐阶曰:“朕东见火光,此贼去京不远,其令兵部谕诸军并力剿逐。”明日,选以寇东遁闻,为将士祈赏。帝疑,以问阶。对曰:“寇营尚在平谷,选等往通州矣,谓追杀者,妄也。”帝衔之,寇稍东,大掠三河。顺义,围诸将傅津等于郑官屯,选遣副将胡镇偕总兵官孙膑,游击赵溱击之。膑、溱战殁,镇力战得脱。寇留内地八日不退。给事中李瑜遂劾选、绅与副使卢镒,参将冯诏、胡粲,游击严瞻等。俱逮下诏狱。又二日,寇始北去,京师解严。

初,谍者言寇将窥墙子岭,部檄严待之,而三卫为寇导者绐选赴潘家口。寇已入,选、绅惧得罪,径趋都城,屯东直门外,旋还通州。及遣镇等御,又不胜。内侍家蓟西者,哗言通汉父子实召寇。帝入其言,益怒。法司坐选、绅、诏守备不设律斩,镒等戍。帝谕锦衣朱希孝坐以纵通汉勾贼罪,复下选诏狱。选不承,止承质通汉父子事,且言事已上闻。希孝录其语上,刑部如帝指论选死。即戮于市,枭其首示边,妻子流二千里。绅论死系狱,诏及镒等戍边。帝虽怒选甚,但欲诛其身,法司乃并坐其妻子。隆庆初,始释还。

译文

杨选,字以公,章丘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官行人。提升为御史,迁易州兵备副使。俺答包围大同右卫,巡抚朱笈被逮捕,越级升杨选为右佥都御史代替他。与侍郎江东、总兵官张承勋解大同之围。因父丧回家,再次被起用,仍然任原职。

四十年(1561)提升他为总督蓟、辽副都御史。他逐条上奏封疆极弊十五事,皇上多听从他的请求。因居庸岔道退却敌人有功,进官兵部右侍郎。

第二年五月,古北口守将派遣哨兵出塞,朵颜卫抓住其中四人。部长通汉叩关索要赏赐,副总兵胡镇将他捉住,并将他的同党十多人捆缚起来。通汉的儿子恐惧,带被抓住的哨兵到墙下,请求交换他的父亲。通汉是辛爱妻子的义父,杨选想用他来牵制辛爱,要他的儿子来做人质,才遣还他的父亲。从这时起通汉的诸个儿子轮流作为人质,半年换一次。杨选急驰上疏报告皇帝知道,并自夸有方略。杨选和巡抚徐绅等人都受到赏赐。

十月十一日,辛爱和把都儿等人大举从墙子岭、磨刀峪毁墙入侵内地,京师戒严。皇帝大惊,告诉阁臣徐阶说:“我看见东边的火光,说明此贼寇离京城不远,下令兵部告诉诸军并力剿除驱逐敌人。”第二天,杨选报告皇帝敌寇向东逃遁,并为将士祈求赏赐。皇帝怀疑这件事,就问徐阶。徐阶回答说:“敌寇的军营还在平谷,杨选等人往通州去了,说追杀敌人,简直荒谬。”皇帝怀恨他。敌寇逐渐向东,大肆抢掠三河、顺义,包围诸将付津等人于郑官屯。杨选派遣副将胡镇偕同总兵官孙膑、游击赵溱攻打敌人。孙膑、赵溱战死,胡镇竭力作战才得以逃脱。敌寇逗留内地八天不退走。给事中李瑜于是弹劾杨选、徐绅和副使卢镒,参将冯诏、胡粲,游击严瞻等人,他们都被逮捕下狱。又过了二日,敌寇才向北离去,京师解除戒严。

起初,侦察的人说敌人准备窥探墙子岭,兵部檄文要求严阵以待,而三卫为敌寇引导的人欺骗杨选说敌寇开赴潘家口。敌寇已经侵入,杨选、徐绅恐怕有罪,径直趋向都城,屯兵东直门外,不久返回通州。等到派遣胡镇等人抵御敌人,又不能取胜。内侍住在蓟西的人,纷纷传说通汉父子实际召来敌寇。皇帝听到这个话,更加恼怒。法司以杨选、徐绅、冯诏守备不设之罪按律论斩,卢镒等人贬戍边关。皇帝告诉锦衣朱希孝问杨选放纵通汉勾结敌寇之罪,又将杨选下诏狱。杨选不承认,只承认抓住通汉父子这件事,并说这件事已经报告皇帝知道。朱希孝记录他的话呈上皇帝,刑部按皇帝的意思判杨选死刑。立即在市杀戮,枭首到边关示众,他的妻子流放二千里。徐绅被判死罪拘囚在狱,冯诏和卢镒等人贬戍边关。皇帝虽然特别恼恨杨选,但只想诛他本人,法司则连带问他妻子的罪。隆庆年初,他的妻子才释放回家。 [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