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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邓继曾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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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邓继曾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邓继曾,字士鲁,资县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行人。   

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诏虽颁,而废阁大半。大狱已定,而迟留尚多。拟旨间出于中人,奸谀渐幸于左右。礼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纳谏如流,施行则寡。是陛下修己亲贤之诚,渐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愿出令必信,断狱不留,事惟咨于辅臣,宠勿启于近习,割恩以定礼,稽古以崇孝,则一念转移,可以销天灾,答天戒矣。”   

未几,擢兵科给事中。疏陈杜渐保终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蛊惑之渐;二、均两宫之孝养,以杜嫌隙之渐;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渐;四、清传奉,以杜假托之渐。寻言兴府从驾官不宜滥授。帝纳之。   

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为帝后。会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礼”。继曾亦言:“去年五月日精门灾,今月二日长安榜廊灾,及今郊祀日,内廷小房又灾。天有五行,火实主礼。人有五事,火实主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不兴。今岁未期而灾者三,废礼失言之郊也。”提督三千营广宁伯刘佶久病,继曾论罢之。宣大、关陕、广西数有警,中原盗窃发。继曾陈战守方略及储将练兵足食之计,多议行。   

三年,帝渐疏大臣,政率内决。继曾抗章曰:“比来中旨,大戾王言。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悦邪说之谄媚则赐敕褒俞恶师保之抗言则渐将放黜臣目睹出涕口诵吞声。夫祖宗以来,凡有批答,必付内阁拟进者,非止虑独见之或偏,亦防矫伪者之假托也。正德之世,盖极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骇可叹者。左右群小,目不知书,身未经事,乘隙招权,弄笔取宠,故言出无稽,一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倚信群小,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帝震怒,下诏狱掠治,谪金坛县丞。给事中张逵、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季本皆论救,不报。累迁至徽州知府,卒。

帝初践阼,言路大开。进言者或过于切直,帝亦优容之。自刘最及继曾得罪后,厌薄言官,废黜相继,纳谏之风微矣。 (摘编自《明史 列传 第九十五》)

译文

邓继曾,字士鲁,资县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授官行人。


世宗即位后的第四月,天久雨不晴,邓继曾上疏说:“明诏虽然颁布,但废于阁中的有一大半。大狱已定,但迟留的还不少。拟旨间出于中人,奸谀的人逐渐被宠幸而安放在皇上身边。礼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纳谏如流,而施行得很少。这是陛下修己亲贤的诚意,逐渐不如开始,所以天降淫雨以示警戒。伏望陛下令出必信,断狱不留,事情只向辅臣咨询,宠爱不要从亲信开始,割恩以定礼,稽古以崇孝,那么一念的改变,就可以销天灾,答天戒了。”   

不久,提升他为兵科给事中。他上疏陈述杜渐保终四事:一、定君心的主宰,以杜蛊惑之端;二、平均两宫的孝养,以杜嫌隙之端;三、统一政令,以杜欺蔽之端;四、清理传递的俸禄,以杜假托之端。不久又上奏说兴府跟随御驾的官不应当滥授。皇帝采纳了他的话。   

嘉靖改年号,皇帝想尊生母为帝后。正巧宫中旁舍失火,廷臣大多说应归咎于“大礼”。邓继曾也说“:去年五月日精门发生火灾,今年这个月的二号长安榜廊发生火灾,而今郊祀日,内廷的小房又发生火灾。天有五行,火实主礼。人有五事,火实主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不兴。不到一周年就发生三次火灾,这是废礼失言的效验。”提督三千营广宁伯刘佶长久养病,邓继曾疏论罢去他的职务。宣大、关陕、广西多次有警,中原盗贼兴起。邓继曾陈述战争和防守的方略以及诸将练兵足食的计策,多数都被讨论和执行。   

三年(1524),皇帝逐渐疏远大臣,政事大多宫内决断。邓继曾抗章说“:接连以来的中旨,大违王言。事情不考察经过,文章不合理要,喜欢邪说的谄媚则赐敕褒奖,厌恶辅佐的抗言则逐渐将他们流放贬黜。我看见这些就流泪、吞声。自从祖宗以来,凡有批答,一定交付内阁拟进的,不只是顾虑独见会有偏差,也防止矫伪之人的假托。正德年间,弊端已够严重了,但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可怕可叹的。在皇上左右的群小,目不知书,身未经事,乘隙招权,弄笔取宠,所以他们言出无稽,一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倚靠偏信群小,臣恐国家政权不安啊。”疏章呈入,皇帝震怒,将他下诏狱进行拷打治罪,谪他为金坛县丞。给事中张逵、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季木都为他论救,但没有结果。他累迁至徽州知府,死去。   

皇帝即位之初,大开言路。进言的人或许过于切直,皇帝也优容宽大。自从刘最和邓继曾获罪以后,皇帝就厌恶薄待言官,言官相继被废被黜,纳谏之风衰微。 [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