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明史·陸昆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明史·陸昆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原文

陸昆,字如玉,歸安人。弘治九年進士。授清豐知縣。以廉干征,擢南京御史。武宗即位,疏陳重風紀八事:「今郎署建言,當加旌擢,而言官考績,宜以章疏多寡及當否為殿最。尚書劉大夏、王軾以病乞休;侍郎張元禎、陳清屢劾不去。賢不肖倒置,實治亂消長之關。宜勉留二人,放元禎等還田裡。」又請廣開言路,屏絕宴遊騎射。帝不能從。時「八黨」竊柄,朝政日非。昆偕十三道御史上疏極諫曰:「自古奸臣欲擅主權,必先蠱其心志。如趙高勸二世嚴刑肆志,以極耳目之娛;仇士良教其黨以奢靡導君,勿使親近儒生,知前代興亡之故。其君惑之,卒皆受禍。陛下嗣位以來,天下顒然望治。

乃未幾,寵幸奄寺,顛覆典刑。太監馬永成、劉瑾、谷大用輩共為蒙蔽,日事宴遊。上干天和,災祲疊告,廷臣屢諫,未蒙省納。若輩必謂『宮中行樂,何關治亂』,此正奸人欺君之故術也。陛下廣殿細旃,豈知小民窮檐蔀屋風雨之不庇;錦衣玉食,豈知小民祁寒暑雨凍餒之弗堪;馳騁宴樂,豈知小民疾首蹙頞赴訴之無路。江南米價騰貴,京城盜賊橫行。可恣情縱慾,不一顧念乎?閣部大臣受顧命之寄,宜隨事匡救,弘濟艱難,言之不聽,必伏闕死諫,以悟聖意。伏望側身修行,亟屏永成輩以絕禍端,委任大臣,務學親政,以還至治。」疏至朝事已變劉健謝遷皆被逐於是彥徽為首復上公疏請留健遷而罪永成瑾等瑾怒悉逮下詔獄各杖三十除名。後列奸黨五十三人,昆、彥徽等並與焉。瑾誅,復昆官致仕。世宗初,起用,未行而卒。 (《明史·陸昆傳》列傳第七十六)

譯文

陸昆,字如玉,歸安縣人。弘治九年考中進士。授職清豐縣知縣。憑藉廉潔幹練被徵召,升任南京御史。明武宗即位,上疏陳奏要重視風教綱紀事情:「現今郎官對國事提建議,應當加以表彰提拔,而對諫官的考核成績,也應該以向君上進呈的言事文書的多少以及恰當與否為等級的高低上下。尚書劉大夏、王軾以有病為由請求退休;侍郎張元禎、陳清屢次被彈劾卻沒有離職。賢與不賢顛倒,這實在是國家安定與動亂、盛衰的關鍵。應該盡力留住二人,遣放張元禎等人使他們回到民間。」又請求廣開言路,禁止宴飲遊樂,騎馬射箭(這些以享樂為目的的活動)。皇上不能聽從。

時「八黨」竊奪權柄,朝政一天不如一天。陸昆與十三個道的御史共同上疏極力進諫說:「自古以來奸臣想要獨攬主上的大權,一定會先迷惑君主的心志。例如趙高勸導秦二世嚴厲刑罰放縱志趣,以便極盡耳目的歡娛;唐朝宦官仇士良教唆他的黨羽用奢侈靡費誘導國君,不讓君主親近儒生,這些便可以知道前代興亡的緣故。那些君主被人迷惑,最終都遭受災禍。陛下即位以來,天下人仰望着期盼安定太平。但時間不長,陛下便寵幸宦官,毀壞典章刑法。太監馬永成、劉瑾、谷大用這類人一同做蒙蔽君主的事,每天只做宴飲遊樂之事。上犯蒼天的和順,災異徵兆不斷告示,朝廷大臣多次勸諫,未承蒙皇上省察接納。這些人一定說『在官中遊戲取樂,怎麼會關係到國家安定與否』,這正是邪惡、狡詐的人欺騙君主的老辦法。

陛下享受着寬廣的官殿精細的毛氈,哪裡知道普通老百姓幽暗簡陋的茅舍連風雨也不能遮蔽;陛下穿錦繡的衣服,吃珍貴的食品,哪裡知道普通老百姓遭受嚴寒暑雨,受凍挨餓難以忍受;陛下田獵宴飲遊樂,哪裡知道普通老百姓辛酸愁苦,奔走求告沒有門路。江南米價昂貴,京城盜賊橫行。陛下可以放縱情慾,一點也不顧念嗎?內閣大臣接受先帝臨終前的囑託,應該隨時隨地匡正挽救過失,在危難時廣為救助,如果我們進諫的話陛下不聽從,一定直接向皇帝上書冒死進諫,以便使聖意醒悟。希望陛下以戒懼之心修養德行,立即斥退馬永成等人以便杜絕災禍的開端,委任大臣,努力學習親理政務,以返回到安定昌盛的局面。」奏疏呈上,朝廷的形勢已經變化,劉健、謝遷都被放逐。於是以薄彥徽為首,再上公疏,請求留下劉健、謝遷,而治馬永成、劉瑾等人的罪。劉瑾發怒,把他們全部逮捕押進欽犯監獄,各自杖打三十,除去名籍。後來劉瑾等開列奸黨五十三人,陸昆、薄彥徽等人都在其中。劉瑾被殺後,又恢復陸昆的官職,但陸昆辭官回鄉。世宗初年,被起用,還沒有前去上任就去世了。[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