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陈选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明史·陈选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陈选,字士贤,临海人。选自幼端悫寡言笑,以圣贤自期。天顺四年会试第一,成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尽黜贪残吏。广寇流入赣州,奏闻,不待报,遣兵平之。 宪宗即位,尝劾尚书马昂、侍郎吴复等。言虽不尽行,一时惮其风采。已,督学南畿。颁冠、婚、祭、射仪于学宫,令诸生以时肄之。作《小学集注》以教诸生。按部常止宿学宫夜巡两庑察诸生诵读除试牍糊名之陋曰己不自信何以信于人
成化六年,迁河南副使。寻改督学政,立教如南畿。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皆拜谒,选独长揖。直问:“何官?”选曰:“提学副使。”直曰:“大于都御史耶?”选曰:“提学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师,不敢自诎辱。”选词气严正,而诸生亦群集署外。直气慑,好语遣之。
以母丧离任,行李萧然,车一辆而已。士民号泣而送,为立生祠。久之,进按察使。决遣轻系数百人,重囚多所平反,囹圄为空。治尚简易,独于赃吏无所假。历广东左、右布政使。肇庆大水,不待报,辄发粟振之。
二十一年诏减省贡献,而市舶中官韦眷奏乞均徭户六十人添办方物。选持诏书争,帝命与其半,眷由是怒选。番人马力麻诡称苏门答剌使臣欲入贡,私市易。眷利其厚贿,将许之,选立逐之去。撒马儿罕使者自甘肃贡狮子,将取道广东浮海归,云欲往满喇加更市以进。选疏言不可许,恐遗笑外番,轻中国。帝纳其言,而眷憾选甚。
先是,番禺知县高瑶没眷通番资钜万,选移檄奖之,且闻于朝。至是眷诬奏选、瑶朋比为贪墨。诏遣刑部员外郎李行会巡按御史徐同爱讯之。选尝黜吏张褧,眷意其怨选,引令诬证。褧坚不从,执褧拷掠无异辞。行、同爱畏眷,竟坐选如眷奏,与瑶俱被征。至南昌,病作。行阻其医药,竟卒。年五十八。 (节选自《明史·陈选传》)
译文
陈选,字士贤,临海人。陈选从小端正诚实,寡于言笑,以圣贤为榜样来要求自己。天顺四年会试考取第一,成为进士。授命为御史,巡按江西,将贪婪凶残的官吏全部黜退。广东贼寇流窜到赣州,他上奏报告,不待回报,派遣士兵讨平了他们。
宪宗即位后,曾经弹劾尚书马昂、侍郎吴复等。他的意见虽然没有完全被采用,但人们一时敬畏他的风采。后来,他到南畿督学。在学宫中颁设冠仪、婚仪、祭仪、射仪,让学生们按时学习。创作《小学集注》来教授学生。出巡所辖地区时,常常留宿在学宫中,晚上巡视两侧的厢房,考察学生诵读情况。(他)废除了试卷糊名的陋习,说:“自己都不自信自己,怎么取信于别人?”
成化六年,他升为河南副使。不久改任提督学政,仍如在南畿那样立教。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官员都拜谒,陈选唯独做个长揖。汪直问:“你是什么官?”陈选回答说:“提学副使。”汪直问:“比都御史大吗?”陈选曰:“提学怎能与都御史比,只是忝为人师,不敢自辱而已。”陈选词气严正,而学生也都群集官署外面。汪直为陈的正气慑服,好言送他出来。
因为母亲去世而离任,行李很简单,只有一辆车罢了。官吏百姓嚎哭着为他送行,给他立了一座生词。不久,他晋升为按察使。他审理释放了数百名罪行较轻的人,重罪的也多有平反,监狱为之一空。他为政崇尚简易,唯独对于贪官污吏绝不宽容。历任广东左、右布政使。肇庆大水,不待回报,就分发粮食赈济百姓。
二十一年,诏令减免各地的贡献,而市舶中官韦眷上奏请用均徭户六十人添办地方特产。陈选拿着诏书力争,皇帝命令给他一半,韦眷由此怨恨陈选。番人马力麻谎称自己是苏门答剌使臣,欲入京朝贡,私下里做贸易。韦眷看中他丰厚的贿赂,将要批准他,陈选立刻将他逐出。撒马儿罕使者从甘肃进贡狮子,将取道广东从海上回去,说要前往满喇加一边做生意一边回去。陈选上疏说不能答应他,恐怕被外番嘲笑,从而轻视中国。皇帝采纳他的建议,而韦眷更恨陈选了。
先前,番禺知县高瑶没收韦眷沟通外番的资财巨万,陈选下达公文嘉奖他,并且汇报朝廷。至此韦眷诬奏陈选、高瑶勾结起来贪污。诏令派遣刑部员外郎李行会同巡按御史徐同爱审问此事。被陈选罢黜的官吏中有个叫张褧的,韦眷以为他一定怨恨陈选,引来让他诬陷陈选。张褧坚决不从,抓住张褧进行拷打,他也绝不松口。李行、徐同爱害怕韦眷,最终按照韦眷所奏的定了陈选的罪,与高瑶一起被征送京师。士民数万人号泣挡道要留下他们,使者开道才得以出来。到了南昌,陈选疾病发作。李行阻止给他医药,陈选最终死去卒。终年五十八岁。[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