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漢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景漢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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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 |
出生 |
1960年11月 河北深州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景漢朝,男,漢族,1960年11月生,河北深州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訴訟法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二級大法官[1]。
現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遴選委員會副主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目錄
人物履歷
1978.09—1982.07,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生
1982.07—1984.07,河北省石家莊郵電學校教師
1984.07—1984.08,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幹部
1984.08—1986.09,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書記員
1986.09—1988.12,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助理審判員(正科級)
1988.12—1989.07,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負責人
1989.07—1993.02,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
1993.02—1994.12,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庭長
1994.12—1995.05,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審判員
1995.05—1996.12,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調研組組長
1996.12—2003.04,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4.07—1997.07,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3.04—2006.11,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廳級,其間:2000.09—2004.01,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訴訟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6.11—2007.04,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2007.04—2008.05,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08.05—2009.04,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辦公廳主任、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09.04—2009.06,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辦公廳主任
2009.06—2010.07,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辦公廳主任
2010.07—2016.12,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6.12—2017.04,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迴法庭庭長
2017.04—,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2]。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景漢朝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迴法庭庭長[3]。
2017年4月,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主辦的中國長安網近日對「領導·機構」欄目進行更新,據最新名單顯示,景漢朝、雷東生已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免去景漢朝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第四巡迴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所獲榮譽
2002年被評為全國第三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4]。
視頻
高談客論:景漢朝談「立案信訪」 2017-03-14 發布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景漢朝與師生暢談司法體制改革 2019年12月20日發布
參考來源
- ↑ 景漢朝 ,西南政法大學
- ↑ 景漢朝、雷東生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中國經濟網, 2017-04-19
- ↑ 最高法四位副院長就任新設巡迴法庭庭長 ,新浪, 2016-12-30
- ↑ 景漢朝:實踐的思考者 ,黨政機關網, 200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