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朔州市公安局是朔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行政工作的組成部門,主要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1]。
機構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公安部及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部署、領導和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進全市公安工作改苹,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公安管理體制,不斷加強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建設。
(三)掌握全市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為市委、市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和決策依據。
(四)組織指導全市偵查工作,直接參與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處理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
(五)領導和管理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工作。
(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七)管理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指導和組織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2]。
(十)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來朔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警衛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警衛任務。
(十二)指導全市公安監所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勞動教養審批工作,按規定承辦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審批辦公室的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和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及行動技術建設。
(十五)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絡和互聯網安全保護,依法實施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和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七)領導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八)負責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對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等措施的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各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錄用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負責指導、監督實施全市公安宣傳工作及公安教育工作。
(十九)組織實施對全市公安隊伍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二十)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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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朔州市公安局五項舉措深入學習貫徹幹部大會精神,搜狐,2018-11-09
- ↑ 朔州市公安局機構職責,朔州市政府網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