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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丰儒,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新疆昌吉市人,生前系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水力机械清淤队配水员。
2006年7月1日下午4时左右,朱丰儒骑自行车去渠道例行巡视,当时渠道正在满负荷运行,每秒的流量近10立方米。当他巡至东干渠二道闸与一道闸之间的一座桥涵时,突然听到后面有几个小孩在喊:“叔叔,救命!快救人!”原来8岁的买尔丹在喝干渠水时,掉进了干渠。朱丰儒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跳下自行车,奋不顾身地跳入干渠中。他一把抓住了落水的孩子,但水流太急,在近两米深的渠水中,他一手紧紧抓住孩子,另一只手试图抓住渠板夹缝中生长的杂草和灌木,无奈水流太急,杂草被连根拔起,灌木被捋尽枝叶,渠边留下了清晰可见的印记。在被冲出数百米后,他单手抱住了一根横跨干渠的大铁管,他深知这根钢管是最后的机会了。他一只胳膊抱着铁管,另一只胳膊紧紧抱着孩子,但水流太急了,最终朱丰儒体力不支,再次被急流冲走。
闻讯赶来的头屯河流域管理处的干部职工和公安干警以及自发赶来的300余名群众,带着对英雄的崇敬之情冒雨投入到紧张的搜寻中。7月3日下午19点30分,搜寻的人们终于在三坪农场六队附近的渠道里,发现了朱丰儒的遗体。朱丰儒为了救落水儿童,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时年31岁。
2006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朱丰儒同志为“烈士”[1]。自治区团委、青联追授朱丰儒同志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青年”,并号召全疆各族团员青年向他学习。水利厅党组追授他为“先进模范职工”荣誉称号[2]。
朱丰儒同志于1997年10月到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水力机械清淤队工作,于2001年4月至牺牲前被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招聘为合同制工人,从事过工程施工、运行维护、工程机械操作及闸口配水工作。该同志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在工作中讲原则、讲诚实、守纪律,并服从领导分配,哪里需要就到那里;对待同事友善谦和、乐于助人,生活节俭。
朱丰儒在水力机械清淤队时,从事的是推土机手工作。这个工作又脏又累,谁都不愿干,但朱丰儒同志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工作态度,在这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工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