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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诗十二首·其一(陶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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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诗十二首·其一

来自古文典籍网 的图片

作品名称:《杂诗十二首·其一》

创作年代:东晋

文学体裁:五言古诗

作者:陶渊明

《杂诗十二首·其一》是诗人陶渊明的作品之一。陶渊明是东晋末到刘宋初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

目录

原文

译文

人生在世就如无根之木、无蒂之花,又好似大路上随风飘转的尘土。

生命随风飘转,人生历尽了艰难,人们都已不再是最初的样子了。

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应该成为兄弟,又何必只是骨肉之亲呢?

遇到高兴的事就应当作乐,有酒就要邀请近邻一起畅饮。

美好的青春岁月一旦过去便不会再重来,一天之中永远看不到第二次日出。

应当趁年富力强之时勉励自己努力奋斗,光阴流逝,并不等待人。

作者简介

陶渊明大约生于365年,出生在今天的江西省宜丰县澄塘镇新安村的安成自然村。曾祖父陶侃,是东晋开国元勋,军功显著,官至大司马,都督八州军事,荆、江二州刺史、封长沙郡公。祖父陶茂、父亲陶逸都做过太守。(父名史不载,存疑。)陶渊明年幼时,家庭衰微,九岁丧父,与母妹三人度日。少年时期有“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的大志,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年),他怀着“大济苍生”的愿望,任江州刺史王凝之的祭酒。当时门阀制度森严,他出身庶族,受人轻视,感到“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晋书·陶潜传》)。后任彭泽县令,自做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

公元393年陶渊明时年29岁,与妻及子离开南山陶家坪。此后陶渊明一家在浔阳居住了24年。其间,陶渊明因王氏妻亡,继娶浔阳翟氏。公元416年,陶渊明52岁,与妻翟氏带幼子佟回到宜丰故里,修葺南山旧宅而居之。11年后,陶渊明卒于星子栗里,后归葬康乐县义钧乡之七里山即今宜丰澄塘镇的七里山。

陶渊明被称为“千古隐逸之宗”。公元427年,陶渊明走完了他六十三年的生命历程(有关陶渊明的生年仍有待考证,因此此处的六十三年之说也有待考证),与世长辞。如今陶渊明的墓保存完好,墓碑由一大二小共三块碑石组成,正中楷书“晋征士陶公靖节先生之墓”,左刻墓志,右刻《归去来兮辞》,是清朝乾隆元年陶姓子孙所立。[1]


参考资料

  1. 陶渊明简介, 历史网,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