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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出生 1955年
国籍 中国
母校 同济大学
职业 城市规划设计

李晓江,男,1955年生。1978年2月至1984年12月,就学于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获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主持过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成渝城镇群规划、重庆两江新区规划等。

曾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3]

人物履历

1978年2月至1984年12月,就学于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获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

1984年12月进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在城市经济研究所、深圳分院、城市规划二所、汕头分院、城市交通研究所工作。

2003年至2005年,参与、主持建设部、广东省政府组织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项目获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4]

2003年至2004年,主持"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参与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0年至2002年,组织和参与广州南京、宁波、杭州哈尔滨等城市概念规划、发展战略研究。其中广州、南京、哈尔滨项目分别获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三等奖。1996年至1997年,主持"哈尔滨松北新区发展规划",项目包括哈尔滨市区城市远景发展方向研究。

1998年至2003年,作为项目总负责人,主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获得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金奖。

1997年至2001年,作为国务院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环境与交通项目工作组中方专家,与德国、荷兰、挪威等国专家合作进行研究工作。

1996年至1997年,作为世界银行聘用的国际交通咨询专家,参与世界银行贷款孟加拉国达卡城市交通项目,完成关于非机动车交通咨询报告与路口交通改善设计。1994年至1996年,参加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建设部联合开展的"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负责中方专业机构与专家工作。1992年至1996年,作为项目经理主持世界银行贷款中国中等城市项目-城市交通技术援助与培训。

1994年至1995年,参与"汕头经济特区城市交通规划",项目获建设部1996年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哈尔滨中央大街步行街交通规划,项目获全国优秀规划设计奖。

1986年,赴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区域与城市规划学院参加专业培训。

1985年、1987年,先后参加唐山市、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

1987年,主持深圳罗湖口岸-火车站地区改造规划与施工图设计;

1989年起,主持汕头经济特区龙湖片区分区规划,成渝城镇群规划、重庆两江新区规划、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

2016年6月,卸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主要著述

ISOCaRP(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学会)2006年年会,大会主旨报告。

《从松北战略到哈尔滨战略-探讨战略规划的技术演进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思路》,《从北京战略到总体规划-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规划思辨》,刊于《战略规划》,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

《关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的思考》,《城市规划》,2003年第2期。

《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一编译人;负责部分文件的翻译和全部英文报告的校译。

专题论文《城市土地利用-交通模式演变:规划与发展实践》,中英文本分别刊于《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和《China's Urban Transport Development Strategy》(the World Bank,1996)。

《中国城市交通发展呼唤理论与观念的更新》,《城市规划》1997年第6期。

个人荣誉

2003年至2005年,参与、主持建设部、广东省政府组织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项目获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

2003年至2004年,主持"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参与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0年至2002年,组织和参与广州、南京、宁波、杭州、哈尔滨等城市概念规划、发展战略研究。其中广州、南京、哈尔滨项目分别获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三等奖。

1996年至1997年,主持"哈尔滨松北新区发展规划",项目包括哈尔滨市区城市远景发展方向研究。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27日,李晓江同志卸任中规院院长。

2016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通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2012年至2015年同意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楼堂馆所改造工程,以及同意超标准改建领导办公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视频

李晓江:只有城市做到了绿色低碳,国家才可能真正实现绿色低碳 2021年03月07日发布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