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語氣、格式、標點等使用恰當。 (2019年9月20日) |
李玉東 | |
---|---|
公務員、昌樂縣國稅局副局長 | |
出生 | 1962年11月20日 |
國籍 | 中國 |
李玉東,男,1959年10月出生,漢族,山東昌樂人。現任昌樂縣國稅局副局長。[1]
基本信息
1975年11月在昌樂縣阿陀稅務所參加工作,198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昌樂縣阿陀稅務所會計,昌樂縣財政局辦事員,昌樂縣稅務局辦事員,昌樂縣稅務局副股長、股長,昌樂縣國稅局辦公室主任兼人事科長,昌樂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
山東省昌樂縣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3]
昌樂縣國家稅務局簡介
昌樂縣國家稅務局是[[昌樂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於1994年7月由原昌樂縣稅務局分設成立,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41人,內設8個科室,1個直屬單位,1個事業單位,7個稅務分局,擔負着全縣4073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濰坊市國家稅務局和昌樂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