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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芝
出生 (1930-01-01) 1930年1月1日(94歲)
山東省陽信縣
逝世 1971年9月2日(1971-09-02)(41歲)
國籍 中國
職業 原江蘇省南京歌舞團副團長

李香芝(1930年-1971年9月2日),山東省陽信人,1947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山東抗大文藝系學習,195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作為23軍文工團成員參加抗美援朝,經歷了血與火的嚴峻考驗;1955年歸國後轉業,先後擔任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文藝科科員,杭州話劇團演員、副團長,南京歌舞團副團長等職務;文化大革命爆發後,被誣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之罪名,慘遭批鬥、迫害、關押,導致其精神失常;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被倉促拉到江蘇省京劇團禮堂參加公判大會,綁赴刑場,執行槍決;1979年冤案平反。 在清查"五·一六"運動中,被誣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被批鬥關押,後於林彪叛逃前11天(即1971年9月2日)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倉促被拉到江蘇省京劇團禮堂參加了一個公判大會,即被綁赴刑場,慘遭殺害;時年僅41歲。

在"文化大革命",許多無辜的人蒙冤受難,一些人因刑訊逼供致死致殘--更加駭人聽聞的是竟有忠誠的共產黨員,被胡亂加上罪名,被處以極刑;女演員李香芝的悲慘遭遇,就是這樣的一個典型。

人物生平

投身革命

李香芝,山東陽信人,1歲喪父,6歲時母親改嫁,先後由外祖母和伯父撫養。七八歲時祖父當上本村村長。9歲時伯父當了漢奸,做到團長,至1945年已成為本地的一個大地主。

孤女李香芝,從小就被伯父指派去看地、看樹、撿柴、收割。10歲時,伯父全家遷到陽信縣城內居住,香芝才得入小學讀書。逐漸懂事的李香芝打聽到母親的下落後,多次要求探望,均遭伯父母拒絕。

14歲時,伯父母強令她與本縣一個區長的兒子結婚,她決心逃出家庭牢籠。

1947年春,在參加革命的同學幫助下,李香芝逃出封建家庭,進入山東抗大文藝系學習,同年12月分配到軍大文工團。

從參加革命開始,李香芝就把自己的心毫無保留地交給了共產黨。她曾給共產黨的縣長嚴清泰去過兩封信,揭發其伯父的罪惡,表示和家庭脫離關係,並把所知家中藏浮財的地點報告給組織。

李香芝1952年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23軍文工團,9月從安東市跨過鴨綠江。在千里行軍途中,李香芝和戰友們一樣,身上背了幾十斤重的行裝、乾糧等物品,不論是傾盆大雨或天空飄着鵝毛大雪,幾乎是不間斷地連續行軍一兩個月,而有時還遭到敵機的轟炸。

但李香芝不畏艱險,經常關心同志,每到一駐地,總是不顧個人疲勞,燒水給大家燙腳,還幫同志們刷鞋、洗衣。到達朝鮮前線後,我們的任務是深入到前沿陣地,做宣傳鼓動工作。在槍林彈雨中,隨時都有犧牲的可能。

李香芝每次都愉快地接受任務,在前線表現英勇。她領導的一個戰鬥小組(團員分成三四人一組,便於行動),每次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務。由於表現較好,在朝鮮停戰前半年,組織上調李香芝和黃素珍兩同志回國到北京中央歌舞團聲樂訓練班學音樂半年;後部隊整編,李香芝轉業至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工作。

1958年秋,李香芝隨在空軍當飛行員的丈夫姚秀琪調到杭州,先任杭州話劇團演員,後任副團長,再後又調到南京工作。

慘遭劫難

1966年初夏,開始了有史以來最莊重、最熱烈也最荒唐、最冷酷的"文化大革命"。

李香芝工作勤懇,為人正直,曾跟友人說過:"1958年經濟失調,毛主席有沒有責任?不能把什麼過錯都推在劉少奇身上啊!""彭德懷給毛主席寫了意見書,怎麼能說是反毛主席呀?""報上說毛主席比馬列還要高明,未免過頭了。""毛主席為什麼把自己的老婆捧得這麼高?"

1966年,李香芝經過一陣迷茫,也響應毛主席的號召,起來造反,被推選為江蘇省歌舞團紅色造反隊的勤務組成員。要造反就要寫大字報,揭發修正主義路線在省歌舞團的表現。

李香芝想來想去沒別的可揭發,只是覺得歌舞團挑選演員為首長陪舞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與一些人商量,聯合寫出了一份大字報,說我們江蘇歌舞團長期以來不務正業,大搞交際舞,光做衣服就花了6萬元,買西洋樂器花了10萬元,還在江蘇飯店舉辦訓練班,每人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畢業。舞會上的音樂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練功也搞不成,簡直把我們歌舞團的女同志當成了舞女。

她還寫了一份意見書,準備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考慮到這樣弄不好會被打成右派--1957年自己就因為說話走火,被劃為中右,最後她把這份已寫成的意見書燒了。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響應毛主席的號召,奪取了江蘇省和南京市的黨政大權,大打派仗。李香芝心灰意懶,又生了肝病,退出了造反派組織。

迫害加劇

1968年,江蘇省成立革命委員會以後,開始殘酷迫害幹部群眾。第一個迫害步驟是清理階級隊伍,各機關團體都辦起了非法拘留人的"牛棚"。

李香芝被從醫院裡揪出來,關押到南京農學院專設的牛棚。因曾在地主伯父家生活幾年,她被誣稱為地主分子;因轉黨手續不全,她被誣稱是假黨員;因文革初參加一些派性活動,她被說成犯有反黨亂軍罪。有人還揭發她在南京歌舞團用牛奶洗臉,吃包子不吃皮,追求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事實真相是:"據我所知,(李香芝)用牛奶洗臉有過一次,因為奶沒有吃完,剩了一點擦了一下臉;有一次包子掉在地上怕髒,把皮剝掉了。把這些事說成一貫的,經常的,顯然是有人為的誇張。"經過半年多的關押批鬥,對李香芝的隔離審查取消了。剛從牛棚釋放出來喘口氣,從1970年8月起,李香芝又作為一打三反的重點對象被關了起來。1971年2月,李香芝被誣為現行反革命分子,正式逮捕入獄。"揪李香芝戰鬥隊"指控她態度惡劣,她卻罵戰鬥隊是反革命,隨後發展到拒絕學習毛主席語錄。他們要她站在毛主席像前請罪,她死也不干,昂首挺立,兩手往口袋裡一插,傲氣不可一世。

堅貞不屈的李香芝最終還是被逼瘋了。在大寒天裡,她脫得只剩內衣,在囚室通宵跳舞,無緣無故地大哭大笑。他們說李香芝裝瘋賣傻。

1971年4月18日,在神經失常的情況下,李香芝寫出一些瘋話。除寫了一位女演員在陪舞以後發生的一些虛幻故事以外,還說:"到鐵醫以後,操縱我的人污辱我。過了一天,他要我原諒他。到鐵醫樓下時,又來搞我,說這是毛主席。我真的感到是毛主席的樣子。我也支配不了自己。我聽毛主席對我講:小香,咱們是為黨工作,受污辱也沒有關係的。並說這確實是工作需要。""我又想他可能是個壞分子。我就罵他是壞蛋,是德國鬼子,美國鬼子。""同志們,你們真的是不知道有人操縱我的神經嗎?真的認為我這樣反毛主席嗎?我相信你們是會幫助我找到這個操縱我的人的。"

含冤致死

1971年8月2日,江蘇省委書記、省革委會第一副主任許家屯做出批示:"將李犯立即被(逮)捕,關起來,不准任何人提審。"至23日,他又批示:"同意政法組的意見(處以極刑),望力級(立即)執行。"9月2日,林彪出逃前11天,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被倉促拉到江蘇省京劇團禮堂參加公判大會,綁赴刑場,執行槍決--這位負責人身居高位,又是江蘇深挖"五·一六"的前台總指揮。想不到他參加革命多年,不好好學習政治、文化,以至到位高權重時,還如此頭腦簡單,別字連篇。在極左路線統治時期,讓這樣的人去掌握生殺予奪之權,怎麼能不出成千上萬的冤假錯案?

1971年9月2日,即被奉為"副統帥"、"接班人"的林彪叛逃前的11天,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倉促被拉到省京劇團禮堂參加了一個公判大會,即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連臨時被通知去參加這個公判大會的人,也為之愕然。

李香芝蒙冤被錯殺以後,她的丈夫、資深的人民空軍飛行員,時任南京軍區空軍作戰處作戰參謀的姚秀琪,因受牽連被下放到南京微分電機廠當工人。

她的兩個女兒也備受歧視,長女姚紅經多次申請也不能入團。

姚秀琪不服,先後為愛妻蒙受不白之冤,多次向黨中央、向江蘇,省委寫信申訴,但在人妖顛倒的極左年代,誰也不敢翻案。

平反昭雪

直到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實行撥亂反正之後的1979年1月11日,江蘇省文化局黨組才作出了《關於李香芝案件的複查報告》,詳細敘述了李香芝參加革命後的一貫表現,證實了李被長期關押折磨以後"思維紊亂,神經不夠正常";在"整個案卷中,無一份旁證材料,完全是憑本人口供定罪的"。認定李香芝案件是一個錯案冤案,應給予平反昭雪,恢復名譽,恢復黨籍,並做好善後工作。

同年2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也正式發文宣布:"李香芝在深挖中無辜被長期隔離審查,在逼供情況下,造成精神失常,思維紊亂,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應負刑事責任。撤銷原判。"

斯人已逝,無限追思!李香芝只是當時萬千受害者中的一個,歷史也許不會記錄下她的名字,但這一頁歷史會因她的存在而變得沉重。人們應該從中汲取些什麼,來防止那個人妖顛倒的社會死灰復燃或者借屍還魂,這正是李香芝冤案對我們的昭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