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日苦短.去日苦长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置酒高堂,悲歌临觞。
人寿几何,逝如朝霜。
时无重至,华不再阳。
苹以春晖,兰以秋芳。
来日苦短,去日苦长。
今我不乐,蟋蟀在房。
乐以会兴,悲以别章。
岂曰无感,忧为子忘。
我酒既旨,我肴既臧。
短歌可咏,长夜无荒。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因为人的寿命短促,虽然临觞作乐,也只能悲歌慷慨,难以忘怀忧愁。人生在人世间,就好像早晨的露珠一样,转瞬就会逝去。时间不会重新再来,花也不可能再次开放。苹只在春天绽放光彩,兰只在秋天发出芬芳。剩下的日子苦短难耐,过去的日子让人感到苦闷惆怅。人应当及时享乐,因与友人相会而快乐,以分别而感到悲伤。哪里会没有这样的人生感触,只是因为见到我的朋友而忘却忧愁了。我的酒肴十分美好,就让自己尽情地品尝享受吧!去吟咏短歌,及时取乐,而不至于荒废岁月。[2]
注释
朝霜:早晨的露水。这里形容转瞬而逝的短暂。
华不再阳:指花不能再次开放。
苹(pínɡ):一种水草,春天生长。
来日:指自己一生剩下的日子。
去日:指已经过去的日子。
蟋蟀在房:这里借用《诗经》的诗句:“蟋蟀在堂,岁律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诗经》原意是教人及时依照礼制而适当取乐。陆机在这里运用此意。 旨:美好。
臧:好。本句出自《诗经》。
“短歌”两句:意为吟咏短歌,及时行乐,而不至于荒废时间。与《诗经·蟋蟀》中的“好乐无荒”意义相同。[3]
简析
这首诗主要是感叹人生短促,应当及时行乐。诗中有的句子有意效法曹操,本诗虽也叙友情,不过并没有曹操在《短歌行》中表现出的那种建功立业的雄心。
陆机
陆机(261-303),字士衡,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西晋文学家、书法家,孙吴丞相陆逊之孙、大司马陆抗之子,与其弟陆云合称“二陆”。孙吴灭亡后出仕晋朝司马氏政权,曾历任平原内史、祭酒、著作郎等职,世称“陆平原”。后死于“八王之乱”,被夷三族。他“少有奇才,文章冠世”(《晋书·陆机传》),与弟陆云俱为中国西晋时期著名文学家,被誉为“太康之英”。陆机还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他的《平复帖》是中古代存世最早的名人书法真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