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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召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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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林召棠

职务:翰林院修撰

朝代:清朝

林召棠(1786~1873),字爱封,又字蓉舟,号芾南,吴川县霞街村人。清道光三年(1823年)状元,也是粤西地区历史上唯一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

召棠出生于书香门第之家。其父雨屏曾任东安县教谕。召棠年十一随父到馆学习,攻读《庄子》及《王渔洋集》,酷爱四六文,喜学诗词。年十八,应童试,取得生员资格,学使姚文田赞之为“海滨秀才”。嘉庆十七年(1812年),学使程国仁(河南商城人)选充癸酉科拔贡生,命入官署肄业。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应顺天乡试中举,志犹未已。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道光元年(1821年),先后两次参加会试均落第,以功名有馁意志,不欲逐角文坛,即回东安见父。适值此时,程国仁受职广东布政使,召棠前往拜会,深受程国仁的教诲与激励,从而继续奋力进取。道光三年(1823年)召棠第三次参加会试,被取中二十八名,殿试拔为一甲,状元及第,授职翰林院修撰,充国史馆纂修官。

道光十一年(1831年)六月,为陕甘正主考,立心为国求才而自我告诫:一不徇私舞弊,受贿贪财;二不崇尚浮华,误选纨鷈;三务求真才实学,择其优秀。其言必行,行必果,备受陕甘士人赞颂。当年九月,回京复命,适逢军机大臣穆彰阿庆寿,召棠无奈送上五百两白银作为寿礼,穆彰阿嫌少,拒而不受。时隔不久,穆彰阿向召棠索借二万两白银,召棠无法筹措,自度不能于群奸中立足,翌年以乞终养而告退还乡。

道光十三年(1833年),受制军卢厚生之聘,主讲于肇庆端溪书院,长达十五年。召棠治学严谨,教导有方,造就了一批俊秀良才。道光十九年(1839年),林则徐奉旨到广东查禁鸦片,曾致书召棠询问查禁鸦片事宜。召棠敬复,赞颂林则徐严厉禁烟的壮举和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林则徐也极为欣佩召棠的不愿与清廷穆彰阿之徒同流合污,引退归田,教书育人,造福桑梓,特书“彩衣荣似三公衮,珂第祥留五色云”对联赠寄,以表敬意。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召棠离端溪书院回吴川老家颐养,不习奢华,甘居平淡,待人平和,好为善事。当时,与他同科的探花王广荫在京任职,知悉召棠淡泊生涯,起念同僚之谊,奏准将吴川盐围税予以补给,召棠却而不受。此金保存省里多年,后由同乡陈兰彬代送回京。族中祭祖,所分给他的谷物,半留义仓,以备赈济饥民。召棠不仅注意修身,而且注意齐家,撰写《治家格言》,教育儿孙时刻要牢记:“食饭当思耕田人之苦,著衣当思织布人之劳。”

林召棠晚年,或吟咏于高雷山川滨海,或挥毫落笔于书斋。其书法,欧底赵面,自成一家。其诗词颇多佳作,清丽可颂,脍炙人口。一生主要著述有《心亭亭居诗存》、《心亭亭居文存》、《心亭亭居笔记》等手抄本,而刊行于世的则散载于《万花谷》(专载清代翰林班诗作)、《高州府志》、《吴川县志》。召棠高寿至87岁,卒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十二月十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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